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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10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4 月30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华泽钴镍”)披露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其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十
六、重大关联交易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了 “2015 年 11 月 16 日,陕西
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向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具2016 年5 月16 日到期
的商业承兑汇票3 亿元”,经核查,公司对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形成的原因
2015 年7 月1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华泽”)与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王集团”)签署了《陕
西华泽与星王集团项目建设代付协议》,约定星王集团无偿代陕西华泽支付新材
料项目的土地款和设备采购款,陕西华泽为星王集团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确保星王
集团履行对专项计划的还款义务,承兑人为华泽钴镍。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内容
陕西华泽拟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建“耐腐蚀新材料、合金新材料、新能源
材料”三个项目,星王集团愿无偿代陕西华泽支付陕西华泽新材料项目的土地款
及设备采购款,共计约6 亿元。其中,陕西华泽新建项目的土地款约3 亿元,该
地块位于西安高新区材料园区内,面积272 亩;陕西华泽设备采购款约3 亿元。
陕西华泽到期按时归还星王集团所支付的代付款。
(
2)合作期限
陕西华泽与星王集团就该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一年。
(3)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主要条款
①陕西华泽为星王集团开具期限覆盖一年,金额与星王集团代付款等额的商
业承兑汇票,该汇票承兑人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汇票总金额共计
不超过6 亿元人民币,汇票承兑资金最终来源于成都华泽定向增发、债券发行或
以任何来源获得的其他流动资金。
②如星王集团在商业承兑汇票开具日起的 3 个月内未支付土地款及设备采
购款,则陕西华泽无义务向星王集团归还该代付款;已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陕
西华泽有权利收回并有权撤销承兑人履行商票承兑的义务,该条款星王集团需无
条件配合。在期限内取得资金华泽钴镍确保星王集团在专项计划到期日前履行还
款义务。
③星王集团就陕西华泽新材料项目所需的土地款和设备款,通过以专项计划
募集资金为陕西华泽代付。
④星王集团为陕西华泽代付的行为为自愿无偿代付,陕西华泽不需向星王集
团支付任何酬金。
4)审批程序:形成此项关联交易未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通
(
过。
二、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本公司、陕西华泽向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安信乾盛”)、
深圳特斯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特斯拉”)出具的《承诺函》及星王集团、
安信乾盛、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丝绸之路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丝绸
之路支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安信乾盛拟设立发行“安信乾盛星王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特斯拉作为专项计划的投资顾问,
安信乾盛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委托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丝绸之路
支行(委托放款代理人)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向融资方星王集团发放委托贷款融
资不超过6 亿元。陕西华泽拟以其向星王集团开具的出票人为陕西华泽,收款人
为星王集团的商业承兑汇票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陕西华泽向安信乾盛、
特斯拉承诺在星王集团获得该笔委托贷款的资金后的5 个工作日内,陕西华泽向
星王集团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本公司。
2015 年11 月12 日,专项计划通过长安银行丝绸之路支行向星王集团发放3
亿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为12 个月;2015 年11 月16 日,陕西华泽向星王集团
开具了编号为 0010006220622369,出票人为陕西华泽、收款人为星王集团、承
兑人为华泽钴镍,金额为3 亿元,出票日期为2015 年6 月11 日,到期日为2016
年5 月15 日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日,华泽钴镍出具了保兑函。
2015 年11 月16 日,根据星王集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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