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颁布)精神,并结合我校近期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变化、新情况所采取的若干新办法,对《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8月)进行了重新修订而成的。 一、入学与注册 1.新生入学报到 (1)研究生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清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要求的相关证件到校指定地点报到,办理各项入学手续。报到时,在填写研究生学籍卡一式两份及研究生证时,研究生学籍卡片上的各项信息应填写准确,有关信息必须与户口卡、身份证上的完全一样,否则将影响毕业证书填写的准确性。 (2)研究生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获批准后,该请假申请才有效。请假不得超过四星期。 (3)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发给研究生证及校徽。在复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系、所)提出,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①无故逾期两星期不报到或请假逾期的; ②在政治、业务、健康复查中,被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的; ③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2.新生体检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应按规定时间到清华大学校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校医院诊断确认,在短期内能治愈的,由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持校医院诊断证明,到所在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交回报到时发放的所有证件。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休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病愈后,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注册、请假 (1)研究生应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清华大学注册中心注册。需交纳培养费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限交齐费用后,方可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向所在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星期不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2)研究生在学期间,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应向所在院(系、所)提交申请及必要的证明,履行相应手续。请假一星期以内者,由院(系、所)主管副院长(副主任)批准;请假两星期以内者由院长(主任)批准;请假两星期以上者,由院长(主任)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返校,并到院(系、所)业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二、考核与成绩记载 对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课程学习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教学环节的考核及考核成绩记载等,按《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三、转专业与转学 1.研究生转专业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双方导师同意,经转出专业的院(系、所)同意和转入专业院(系、所)考核,并对培养计划的相应调整提出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批准。 2.研究生转学须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研究院审批后,报北京市教委确认转学理由正当,方可办理转学手续。报北京市教委审批转学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转出校、转入校的同意函,成绩单,研究生表现鉴定书,学校指定医院的健康状况诊断书等。 3.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应予退学的; (4)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四、休学与复学 1.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校医院诊断确需治疗休养,并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校医院的诊断证明,经院长(主任)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休学。 2.研究生休学以一学期为单位。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以申请继续休学,但必须有校医院的诊断书。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学年。 3.研究生休学期满未申请继续休学而不复学的,或休学满一学年,经校医院诊断仍不能复学的,或休学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相应处理。 4.研究生休学应回家休养,其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因病休学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医疗费用按校医院的规定办理。 5.因病休学的研究生申请复学,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已恢复健康的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确认能正常进行学习,可向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复学申请,并交验校医院开具的恢复健康证明,经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复学。 五、停学与复学 1.研究生因创业等需要停学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提交书面意见,经院(系、所)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停学。 2.研究生停学以学年为单位。停学创业一般时限为一年或两年,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院(系、所)批准,可延长一年,即停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因其他原因停学,累计停学时间不得超过一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