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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问题3 :工期延误责任划分方法介绍. 美铝渤海铝厂房及设备安装项目由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部分工程由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22.3万吨。工程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95号,距秦皇岛市约285公里。 工程于2006年5月20日破土动工,本工程施工难度大:边设计、边施工; 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美铝项目部承建的工程包括:厂房建安工程、热轧开挖和基础工程、精整设备基础工程、加热炉设备基础、版基线基础、冷轧开挖、热轧设备安装、加热炉设备安装、版基线设备安装、DC铸锭机基础、公辅管道安装、精整和热轧照明等共计12项。 工期延误责任划分,业主造成的工期延误因素包括: 1.业主指示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误 2.业主提供图纸迟延导致工期延误 3.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导致工期顺延 4.业主拖延付款导致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纠纷处理的精细化管理 3.工程价款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横道图用于工期延误分析举例 以热轧开挖与基础施工合同为例,热轧设备基础分为初轧区和精轧区两大部分分别进行施工,初轧区包括冷却液池、初轧机基础和扁坯剪切机基础的施工,由于初轧机基础和冷却液相邻,且冷却液池的基础较深,必须在其回填之后才能进行初轧机基础施工;精轧区包括乳化液池和精轧机基础施工,乳化液池对精轧机基础的影响和冷却液池对初轧机基础的影响是一样的。由于施工图纸下发较晚,以及与加热炉设备基础和主厂房的交叉施工,出现了很多的等待时间,增加了工作量,延误了工期。 业主造成的工期延误因素分析: ①业主指示变更:工期顺延46天; ②设计图纸延迟:工期顺延15天; ③ 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工期顺延51天; 因分析以上影响因素的影响,总工期应顺延的总天数为112天。(具体分析见下页) 合同工期为2006年9月1日-2007年3月18日,共计198天, 由于可定量分析因素的影响,工期顺延112天,竣工日期顺延至2007年7月8日, 实际竣工日期为2007年6月25日,由此得出结论“竣工日期不仅没有延迟,经过承包商的努力反而提前14天”。 四、工程价款纠纷处理的精细化管理 3.工程价款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纠纷问题4: 不平衡报价导致的调价纠纷. 某公司新建一期厂房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承担全部的市场价格风险,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采用了大量的不平衡报价,同一种材料,在不同的单体工程中报价不同,但是在单位工程的材料价格表中,只填写了一种接近于市场价的价格。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两个月开工,期间钢材等部分建材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超出了承包商的风险承受范围,双方协商对三大主材(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进行材差调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约定三大主材按照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作为结算价。 不一致 四、工程价款纠纷处理的精细化管理 3.工程价款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纠纷问题4: 不平衡报价导致的调价纠纷. 结算时应当“调差”还是“调价”? 指导价的算术平均数 补差 实际结算时,承包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价”,即三大主材按照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作为结算价。而业主要求进行“调差”,即用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指导价的算术平均数减去原投标报价中的三大主材的价格,将差额部分补给申请人。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提交仲裁。 最大可能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三大主材按照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作为结算价。 四、工程价款纠纷处理的精细化管理 3.工程价款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 谢谢! * 预付款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某钢结构公司经公开招投标,获得某工程的施工承包资格后,与该工程发包人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了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后即到当地管理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同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约定:“本工程不付工程预付款”。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双方因工程结算及拖欠工程款数额等问题发生争议,某钢结构公司遂向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结论 一审法院则撇开双方的结算争议,认定补充合同中有关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因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而无效,并据此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以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预付款金额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判决理由是该部分款项为原告垫资施工的金额。 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因工程预付款条款而引发的工程结算中是否应计入“贷款利息” 3.预付款违约责任的处理及常见的预付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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