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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9]20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开办费用,可以在纳税当期扣除,但对开办期间发生的税法有明确扣除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年终汇缴时应区分费用性质,按税前扣除标准计算扣除。以前年度已作递延资产摊销的开办费用,不作调整。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2008年度汇算清缴问题解答》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的条件之一是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50%的比例是按次计算;比较基数是整体资产原值,会计上能单独计价的,按单独计价的资产原值。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 3、无形资产 (1)摊销年限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合理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新准则规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而是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 (2)关于商誉 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对于自创商誉,会计与税法均不认可。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外购商誉可以核算为无形资产,也可以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和并产生的商誉单独作为一项资产来确认和计量,但不作摊销仅作减值测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5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注意3点: (1)原来规定的坏账准备、商品削价准备及呆账准备可按税法规定比例进行扣除,但新法尚未明确之前,这三项准备金不得扣除。《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8号)第16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应在损失实际发生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2008年度汇算清缴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等总局文件,在文件未下发之前企业(包括金融企业)的准备金都不能扣除。 (2)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规定:简化税务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手续和程序,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资产,防止信贷收缩。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对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转型完善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应该是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提取的准备可以全额扣除,但具体的还需要等待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 第2列“本期转回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价值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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