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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的一部分员工的工作时间是,每天正常工作10小时,每月休息两天,只有每月工作满28天、每天满10个小时才可以算是满勤,也就是之外才算是加班。 一位帮助永乐员工向公司追讨加班工资的律师透露:“现在我代理的永乐拖欠员工工资差额的所有诉讼大约有50多起,共涉及金额有200万元左右。”让她感到信心十足的是,已经有7起员工追讨加班工资的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07年6月20日一群工人聚集在新港东路一家灯饰厂的门口 ,理由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到六月三十号,届时厂方将终止他们的劳动合同 。截止到下午三点有六辆货柜车的货因为罢工迟交货,一辆车迟交货的罚款达到八千美金。工人因为合同被终止,除了要求厂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外还要求追讨以前的公积金 加班工资 。市政府维稳办以及劳动监察等部门对于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 。。。 在国际劳动节当日凌晨(5月1日),港资背景的深圳赤湾港,近200名吊车司机为要求资方按劳动法发放加班费而罢工。据估计,罢工事件至少造成数万标箱货物无法如常装卸。事件发生后,深圳市政府派遣一名副市长进行协调,并抽调其他港口的工人协助。 海南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吴某为水电工,但吴某上班15年来时常加班却未领过节假日加班工资,吴某遂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偿付吴某节假日加班工资107439元。 这些个案发出了什么信号??? 劳动行政部门的维权行动是否只是一股风? 故事 有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碰到一个问题:新购进的货物应该放在哪里最合适? 老板指示:放在接待室。 员工从此不考虑其他客观因素,例如接待室存放货物是否影响人员出入等,每次都将新购进的货物放在接待室。 1、指示会变成习惯办案习惯 2、习惯无所谓对与错20.92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在2007年10月30日发出“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决定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在全省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其中提到“在检查中应落实每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填写《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基本情况表》,实行一户一表,并按照《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类监控管理办法》,分为A、B、C、D四个等级登记。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工资支付台账或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作为C类或D类进行登记,实施重点监控。 ”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重点处理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管理不规范、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2007年7月12日发出“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 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会上发表讲话。 “一是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对这三部法律的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强化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是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将依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加强对劳动合同、就业促进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由上而下前所未有的重视 《劳动合同法》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打击、制裁违法用工,使违法用工不但不能象以前一样降低用工成本,反而会成倍增加用工成本,从而迫使企业走向合法用工的良性轨道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劳动合同制度。 用工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必须支付双倍工资。这些强有力的措施,突破了《劳动法》的规定,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给予了强有力的保障 2、补偿金与赔偿金制度。 用工单位违法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公单位按法定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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