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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原产地规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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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2007判断)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必须普遍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原产地为最惠国的进口货物。 答案:错 原产地认定标准 一、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对于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和适用最终保障措施的进口商品,需提交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完全获得标准 2. “实质性改变” 二、优惠原产地规则 马来西亚生产的橡胶在日本制成汽车轮胎并出口到香港,在香港使用报废后回收并出口到我国作为再生原料。根据我国原产地规则,该货物的原产地为: A、马来西亚 B、日本 C、香港 D、未列明国家(地区) 我国某公司从香港购进SONY牌29寸电视机100台,该电视机的外壳标明日本产,但其中显象管为韩国生产,集成电路板由新加坡生产,其余零件由马来西亚生产,最后由韩国组装成整机。该公司向海关申报时,原产地为: A、日本 B、韩国 C、新加坡 D、马来西亚 三、原产地证明书 1.一个原产地证明书只适用一批进口货物,不可多次使用。 2.《亚太协定》规则下,可在90天内补交 3.《框架协议》FOB价格200美元下的,无需提供。需在签发原产地证书后4个月内提交,第三方转运的情况需6个月内提交。证书可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 4.CEPA项下进口货物,实行绿色关封制度 5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6中智自由贸易区 四、税率适用 (一)适用原则 1、进口税率适用原则 2、出口税率适用原则:出口暂定税率优先于出口税率。 (二)税率适用时间: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1.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以指运地海关接收到申报之日的税率计算;提前报关的,以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的税率计算。 3出口转关货物 4.集中申报货物 5.超期未报关由海关变卖货物 6.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应当按照该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7. 特殊贸易的货物缴纳税款,按照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计算的 减免税费 一、进出口税费的减免 (一)法定减免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二)特定减免税 (1)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实施的关税优惠: 1.科教用品 2.残疾人专用品 3.境外非官方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救灾物资。 4.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施的关税优惠: 1.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 2.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 3.货款项目进口物资 4.特定区域物资 (三)临时减免税 由国务院根据某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货物的特殊情况,按规定给予特别的临时性的减免税优惠。一般是一案一批。 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的区别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 一、缴纳方式 1. 进出口地纳税;属地纳税 2.持缴款书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者向签有协议的银行办理电子交付税费的手续。 二、强制执行:纳税人、担保人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缴。主要措施:强制扣缴和变价抵扣两种。 三、缴纳税费责任 四、缴纳及退补凭证 五、税款的退还 1、退税的范围 2、退税的期限 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要求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交退税手续。 六、税款的补征、追征 1、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 2、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3年内予以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3、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3年内予以追征,并应缴纳滞纳金。 七、延期纳税 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八、加工贸易缓税利息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的,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其保证金和利息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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