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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时代下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探讨.doc
“互联网+”时代下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探讨
互联网的产生影响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改变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方式[1]。特别是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它是我国“新常态”下进一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提高实体经济创新力的战略举措之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有效融合,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推动行业发展创新。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未来3年以及10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部署了“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11项重点行动。在“互联网+”战略推动下,互联网巨头、药企、零售商等纷纷切入电商领域,医药电子商务必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1互联网时代下医药电商的发展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互联网逐渐在中国的普及与应用,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医药电子商务就是指采用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利用药品作为一种条码指示性和高度标准化的特殊商品,使买卖双方平等地面对公平、透明地流通市场渠道,实现医药信息的传播和获取、医药产品的经营和销售等各项商务活动,成为改变整个医药流通格局和医药流通方式的一种新业态[2]。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量风险资金纷纷投入相关互联网项目,出现了众多的医药类网站。但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医药类网站逐渐进入了理性发展阶段。目前,医药电商大致分为3种模式,一是B2B电商平台,解决了医疗机构与药企之间的信息对接;二是B2C平台,帮助买方在线比较同_种药品不同厂家的价格,使消费者扩大选择种类[3];三是020平台,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药品,实现区域内专业化的即时配送,解决消费者的急需4。每种模式都隐含着各自的优劣性。截止2014年,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共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371张,其中获得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即B证)83家,而不超过30家真正开展过B2B业务;16家获得第三方平台交易资格企业(即国A证);而在272家网上零售类B2C证书(即C证)中不足120家真正开展药品网上销售业务,其中约50家左右网上零售药店年营业收入超百万元。
2014年中国药品整体销售收入约1.33万亿元,而医院的药房销售为主要销售终端,约占整体销售收入的53%,约7050亿元;零售药店销售收入占比21%,约2817亿元;网上药店销售收入占比0.53%,约70亿元。而近年来美国网上药品销售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30%5。从2012年到2014年,我国医药网上销售额分别约为16亿元、42.6亿元和70亿元,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但占整体药品销售的比例仍非常低,与医药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的美国相比,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进程相对缓慢、滞后。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各种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医药经济的高速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无论是相对还是绝对上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在现阶段的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处方垄断被打破和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驱动下,以进一步促进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2互联网+”时代下医药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2.1政策壁垒目前医药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的最大障碍就是电子商务医药平台的高准入门槛的和不稳定的相关政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开展网络药品销售的相关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双证,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但对于仅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并未对需要同时持有双证才能进行网络药品销售做出明确规定。另外,医药电商从事经营药品销售时除了需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认证资质外,同时还须配备执业药师,以提供药品销售过程中的专业咨询和解决药品使用环节出现的问题。目前,国内医药电子商务销售的主要为非处方药品、医疗器械(包括成人用品)和保健品3大类别,而处方药到目前为止还未对医药电商实行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
2.2药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物流配送水平的相对滞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和保证人类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消费者不能通过邮购方式购买药品,因此如何使物流配送体系跟上电子商务尤其是医药电子商务的步伐是医药电商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委托第三方配送,相关物流企业在整个仓储、运输、配送等条件上必须符合国家GSP标准,由于较高的物流条件和一些相关政策的未落实,致使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全适合药品配送的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迫使医药电商通过与快递企业合作实现药品的配送,但绝大部分物流快递企业目前不具有配送药品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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