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改亮点-立法法修改亮点.doc

  1. 1、本文档共6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立法法修改亮点-立法法修改亮点.doc

立法法修改亮点-立法法修改亮点 立法法修改6大亮点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5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中国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修改后的立法法关于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范授权立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等六大亮点引发关注。 亮点一:规范授权立法,使授权不再放任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被授权机关应在授权期满前六个月,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实施情况。 亮点二: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目前,中国设区的市有284个,按照现行立法法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有49个,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5个。此次立法法修改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实现扩围。   修改后的立法法还相应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亮点三:明确细化“税收法定”原则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但现行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税收”是在该条第八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中规定。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这意味着,今后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等问题,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亮点四:界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边界   修改后的立法法对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分析认为,通过修法,一些地方限行、限购等行政手段就不能那么“任性”了。 如,为进一步明确规章的制定权限范围,推进依法行政,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亮点五:加强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修改后的立法法明显加强了备案审查力度,明确规定主动审查,如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再如,新的立法法还提出审查申请人反馈与公开机制,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亮点六:对司法机关制定的司法解释加以规范   针对目前实践中司法解释存在的诸多问题,此次立法法修改,对司法解释也做了约束性规定。 这方面的规定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检对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最高法院、最高检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除最高法院、最高检外,其他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等。   有分析认为,司法解释决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因此对司法解释加以规范是必要的。(完) 《行政诉讼法》修改后之亮点  应松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与期待时间:2016-02-13 11:05   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行政诉讼法》,标志着中国行政法治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以《行政诉讼法》为起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快车道。以《行政诉讼法》为起点,二十多年来,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除尚有几部法律亟待研究制定外,已大体完善。以《行政诉讼法》为起点,行政法学术研究、学科教育,以及行政法人才的培养也蓬勃兴起。可以说,《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第一块里程碑。   应该说,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法学界和实务部门都一直在进行研讨,许多问题都已形成共识,此次修改,大体上已反映了实际需要,达到了预期目标。其中有几点还值得一提: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诉权和受案范围   关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行政诉讼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有权利必须有救济,这是基本的法律规律。在保护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就要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二者是一件事的两面,不可分割。但是,行政诉讼保护公民权利的特点是: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权利,但行政机关并不认为侵害,由此产生行政争议,公民不服,遂向司法机关起诉,由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通过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利,监督行政机关,这是对行政诉讼的功能定位。也正因为行政诉讼是通过解决争议进行的,因而它也有了调解的可能。本次修改,加上了“解决行政争议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