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保险条款.pdf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保险条款.pdf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独立经营的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企业及纳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备案管理的企业可以成为 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 委托,提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服务过程中,导致委托人的下列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由于安排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时未发、错发、错运、错交货物,造成额外运输费 用损失,但不包括因此产生的货物损失; (二)由于遗漏、错误缮制和签发有关单证 (不含无船承运人提单)、文件而给委托 人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失; (三)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货物交付日期或时间的,因被保险人不作为导致货物延迟 交付所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 (四)在港口或仓库 (包括被保险人自己拥有的仓库或租用、委托暂存他人的仓库、 场地)监装、监卸和储存保管工作中给委托人造成货物的损失 (包括因盗窃、抢劫造成的损 失); (五)在采用集装箱运输业务中因拆箱、装箱、拼箱操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 失; (六)因受托包装、加固货物不 或不充分,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失; (七)在报关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过失造成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规定或报关要求, 被当局征收的额外关税。 第四条 在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过程中,签发在商 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货运单、航空货运分运单等运输单证 (不含无船承运 人提单)或承担独立经营人责任,除第三条规定的各项责任外,因下列事件造成上述运输单 证项下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 规定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偷窃、提货不着、抢劫; (三)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道路、隧道、桥 梁、码头坍塌; (四)货物遭受震动、碰撞、挤压、坠落、倾覆导致破碎、弯曲、凹瘪、折断、散落、 开裂、渗漏、沾污、包装破裂或容器的损坏; (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 (六)符合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而遭受水损; (七)错发、错运、错交导致货物无法追回或追回费用超过货物自身价值; (八)装箱、拆箱、拼箱、交付/接收货物、配载、积载、装卸、存储、搬移、包装或 加固不 ; (九)交接货物时发现数量短少、残损; (十)冷藏机器设备原因导致货物腐烂变质; (十一)机械操作不 或使用的机械故障。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对货物或相关费用损失的赔偿责任 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保护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 简称“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 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 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无有效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资格或超过许可经营范围从事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二)被保险人超越代理权限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三)被保险人将有关业务委托给不合法或无相应的经营资格的代理人、承运人、仓 库出租人、船务公司等主体。 第 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unshaoy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