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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使用审查服务指引
行政许可
校 车 使 用 审 查
服务指南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发布
2015-12-11
校 车 使 用 审 查
服务指南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1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1
(二)实施机构 1
(三)申请主体 1
(四)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1
(五)办理依据: 1
(六)办理条件 2
(七)申请材料 2
(八)办理时限 3
(九)收费标准 3
(十)咨询服务 3
(十一)实施标准和范围 4
二、办理流程 4
(一)申请 4
(二)受理 4
(三)办理进程查询 5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5
(五)流程图 5
三、救济途径 5
(一)投诉 6
(二)行政复议 6
四、表单填写 6
五、有关说明 7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校车使用审查
编码:
(二)实施机构: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主体:城阳区所属的青岛市行政窗口(青岛市号),0532—。0532
(五)办理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五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七)申请材料
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打印件5份,纸质)
2.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打印件5份,纸质)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原件5份,纸质)
4.校车所属单位与汽车维修企业签订的校车维修协议(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5.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6.相关证明材料:
(1)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3)校车所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4)申请单位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的,需提供申请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5)机动车行驶证,校车驾驶员驾驶证(须公安交通部门签注准许驾驶校车)、身份证、与校车所属单位具备劳动关系的证明(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6)校车照管员身份证、与校车所属单位具备劳动关系的证明(查看原件,复印件5份)。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定时限为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政府批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咨询窗口地址:青岛市(青岛市号)。
咨询电话号码:0532—
电子邮箱:@126.com。
(十一)实施标准和范围:全区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接收。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联系电话:0532
(2)本单位接收。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205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联系电话:0532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属于窗口受理的,逾期不作退件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登录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救济途径等。
查询电话号码:0532-
网络查询网址:http://.
查询步骤:
1.进入青岛市网站:http://.
2.在首页找到办件查询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部门、受理编号、受理事项、日期、办结时间、承诺时限、办件状态等)。
2.决定书类型:》见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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