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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溯源
编者按: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据统计2012年我国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达到了1708份,其中包括全部115家中央企业,同年国资委又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作为中央企业企业管理提升的十三项专项内容之一,企业社会责任话题再度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和热议,可以预见近期内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必将迎来新的一轮高潮。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溯源作者:捷盟高级咨询顾问 李亚1.基本概念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反对社会责任论一方面,众多困扰社会的问题,企业并不能以一己之力来承担与解决;另一方面企业的本质是纯粹的营利性团体,社会责任的内容模糊、对象不具体,企业社会责任的提法有悖于企业本质和企业法的传统。一元社会责任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向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劳务,是一种广泛的社会责任的观念。多元社会责任论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还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主流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企业公民企业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是国家的公民之一;企业有权利,也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积极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的应有之义与必然要求。2.基础理性论三重底线原则三重底线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两种理论决定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三重底线,就是指经济底线、环境底线和社会底线,意即企业必须履行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利益相关方原则与组织决策活动有重要利益关系的个人,即能影响一个企业的目标实现的团体和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所能影响到的所有团体和个人,一个企业的股东、供应链伙伴、各类客户都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责活动必须涵盖其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陈宏辉团队从主动性、重要性和紧急性三个维度上将我国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三大类。其中股东、管理人员和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供应商、消费者、债权人、分销商和政府是蛰伏利益相关者;特殊利益团体和社区是边缘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三层次理论在某特定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承担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其中,经济责任和法规责任是第一层次,伦理责任和自愿性慈善责任是第二层次,其它相关的责任是第三层次。3.践行抓手社会责任标准SA8000SA8000是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的英文简称,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SA8000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SA8000早期被认为是西方对我国进行贸易壁垒的工具之一,这也成为我国后来积极制定自己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报告编写指南标准》的最原始的动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规定所有央企必须与2012年之前发布本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通过各大型国有企业的积极践行作为引领,极大的推动了我国企业责任相应工作的整体发展。各类外资企业基于企业伦理道德标准出发,进行了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并希望通过社会责任绩效披露获取股东和消费的认可,但基于评价指标的差别,在国内的排行榜上外资企业的综合排名通常都不是很高。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主题是利益相关者,根据各类相关利益者的诉求构成一个完整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应的经济、环境、社会责任均有细分的评价指标。首先关注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包括企业对股东、员工与管理者的责任;其次关注蛰伏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包括企业对行业伙伴、消费者、债权人、政府;再次关注边缘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包括企业对社区、特殊利益团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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