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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讲解培训课件方案研究.pptx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及管理主要内容一、监测的重要性二、监测类别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依据四、监测技术及管理五、监测工作常见问题一、监测的重要性案例1: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事故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现场图片事故原因分析1、勘察、设计、施工方面均存在问题2、监理、建设方在管理方面的问题 3、监测方面的问题 (1)反馈的监测信息不真实 电脑中的原始数据被人为删除,通过对监测人员使用的电脑进行的数据恢复,发现以下3个问题。 1)2008年10月9日开始有路面沉降监测点11个,至11月15日发生事故前最大沉降316mm,监测报表没有相应的记录。 2)11月1日49号(北端头井东侧地连墙)测斜管18m深处最大位移达43.7mm,与监测报表不符。 3)2008年11月13日CX45号测斜管最大变形数据达65mm,超过报警值(40mm),与监测报表不符。 通过以上可以发现,电脑中的数据与报表中的数据不一致,实际变形已超设计报警值而未报警,可以认为监测方有伪造数据或对内对外两套数据的可能性。 (2)监测内容与规范不符当时只有施工监测,无第三方监测,监管机制缺失。监测工作处于失效状态:地面沉降、最大侧向位移均已早超过报警值,但均未报警。监测负责人、监测员分别被判刑三年十个月和四年。 事件发展历程 基坑开挖过程中,北侧作为基坑开挖主要出土通道,在其地面大量堆积土方且长期停放重型车辆,基坑北侧地面沉降的六个监测点于2010年5月22日至7月12日7时被覆盖,没有实施监测。此后,监测点上的车辆和土方清理后,开始恢复监测地面沉降数值。? 7月11日上午:发现基坑北侧地面出现不规则凹陷,凹陷面长约10米,宽约2至3米,最深处沉降约200毫米,且基坑东北阳角处有裂缝。? 7月12日:基坑北侧地表,东北、西北阳角处均发现裂缝,基坑北侧凹陷区有裂缝;基坑北侧地表沉降速率为38.52毫米/天,地表累计沉降值为233.20毫米;桩顶水平位移速率为4.08毫米/天。当日地表沉降值和沉降速率已超过红色报警值。 7月13日:基坑北侧凹陷区的裂缝有所发展;基坑北侧地表沉降速率为62.15毫米/天,地表累计沉降值为295.35毫米。 7月14日零时至14时地表沉降16.95毫米,地表累计沉降值达到312.20毫米。12时至14时,地面沉降速率为0.71毫米/小时;桩顶水平位移速率为2.69毫米/小时,水平位移累计值为6.83毫米。16时左右,第三方监测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除地表沉降数据外,其他监测数据无异常。 7月11日~14日,项目建设单位每天均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的决定一直是:采取加强防护和提高监测频率,要求施工单位尽快组织中间段底板施工。 7月14日监测单位在事故部位基坑东北角第一道最外侧的斜撑上布置了轴力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在7月14日12时至16时42分事故发生期间,该支撑轴力急剧减少了256.58KN。 7月14日下午16时42分,基坑中间段东北角上层两根钢支撑与下层四根钢支撑发生坠落,在基坑底部作业的部分施工人员被砸。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 违章指挥冒险施工、基坑钢支撑的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1.从7月11日发现地面沉降到7月14日事故发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均违反有关规定,在基坑存在明显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仍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2.事故部位基坑钢支撑支护体系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二)间接原因 基坑施工相关各方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施工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施工单位对基坑事故部位支护体系存在的质量缺陷监督检查不到位;聘请的监测单位与建设单位聘请的第三方监测单位为同一单位,导致监测数据监督机制的缺失;对监测数据长期的缺失、断档,未采取有效措施;基坑北侧地表长期堆土和停放重型机械设备、基坑载荷过重的事故隐患未排查整改;基坑出现险情后,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2.施工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对未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的基坑钢支撑结构体系没有实施有效监督和现场验收;对基坑北侧载荷长期超限以及部分监测点的监测数据长期缺失、断档等隐患未实施有效监理;在基坑地面出现凹陷、裂缝、渗水和监测数据超红色预警值等危险情况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指令、未组织专家论证。 3.监测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未在钢支撑初始安装时开始实施轴力监测;未对基坑北侧桩体位移情况实施监测;在长达50天的时间内未监测基坑北侧地表沉降情况;在承接了第三方监测任务后,未及时终止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监测合同,所派的施工监测组和第三方监测组人员职责不清;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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