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原则教程教案.ppt

  1. 1、本文档共5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汽车保险原则教程教案.ppt

1.3 保险的基本原则;1.3.2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二)保险与减损相结合的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事后减损。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方应尽最大努力积极抢险,避免事故蔓延、损失扩大,并保护出险现场,及时向保险人报案。而保险方则通过承担施救及其他合理费用来履行义务。;1、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2、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在签定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1、关于保险利益的时效 (1)在财产保险实务中,一般要求保险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保险法》第48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2)人身保险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在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保险法》第31条:“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2、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利益发生转移的原因主要有继承、让予、破产等。 (2)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随之消灭;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死亡的,保险利益消灭。;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2、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一般来说,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四种关系: (1)人身关系:自身 (2)亲属关系:配偶、子女、父母等 (3)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 (4)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 我国《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1、使保险在本质上与赌博划清界限。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度。;1.3.3、最大诚信原则;为什么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1、告知(Disclosure) —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Warranty)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3、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Estoppel) — 保险人 弃权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就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1)告知的内容; ; ;(3)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1)保证的含义: 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2)保证的分类: 按照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划分:确认保证、承诺保证 按照保证存在的形式划分:明示保证、默示保证 (3)违反保证义务的后果: 保证事项均属于重要事项,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因为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责任。;弃权,是指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放弃了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日后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弃权的条件: (1)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包括明示和默示; (2)保险人必须知道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除权。 保险人的默示弃权行为: (1)投保人违背缴费或其他约定义务,保险人明知而未解除合同,且继续收受投保人补交的保费,则视保险人有意继续维持合同; (2)出险后,保险人明知有拒付抗辩权,仍要求投保方提出损失证明,增加投保方的时间与成本负担,则视保险人放弃抗辩权; (3)保险人明知投保方的损失证明有纰漏或不实,仍无条件予以接受,则视其对纰漏或不实抗辩权的放弃; (4)出现后,投保方没有及时通知,若逾期通知,保险人仍表示接受,则视其对逾期通知抗辩权的放弃; (5)保险人得知投保方违背约定义务后保持沉默的,则视为放弃。;案例; 保险有一个古老的原则———最大诚信

文档评论(0)

youngyu032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