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D2版-中国纺织报.docVIP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D2版-中国纺织报.doc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D2版-中国纺织报.doc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 利润分配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本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之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6年3月8日,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实行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具体约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3%。   (四)公司存在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的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本条所称‘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2亿元。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调整现金分红比例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如下审议程序进行(1)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予以披露。   (七)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董事会提出议案,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22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额不超过5,220万股,老股发售数额不超过1,000万股,且老股发售数额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普通股的每股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司可以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可以调整老股发售数量,但老股发售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