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翔之原文学社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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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翔之原文学社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翔之原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华南理工大学翔之原文学社 第二条、协会性质:华南理工大学翔之原文学社是在校团工委的领导和 校社联的指导下,由南校区学生组成的集关怀广大学友文学素养、思想 学习于一体的社团组织;它是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指导下为广大文学、学习爱好者服务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为广大学友提供一个培养和展示自我文学素养的平 台。创造一个读书交友、交流思想与智慧的环境;我们坚持:以优秀的作品感动你;以向上的精神感召你;以智慧的人生启迪你;以充足的实践锻炼你。 第四条、?协会成立背景:学校提倡文化兴校,南校区校园文化亟待丰富, 广大文学爱好者渴望有服务于自身的社团。 第五条、?协会所在地:华南理工大学。 第二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会员资格:拥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会员种类:各学院爱好文学,勤于学习,能够遵守本章程的同学。 第八条、会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社理事会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享有参加社办活动的权利。 4、享有稿件优先发表于社报、优秀作品优先向高一级刊物推荐等权利 第九条、?会员义务: 1、遵纪守法,尊师爱社,团结进取,乐于奉献。 2、严格遵守本社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 3、积极宣传本社,维护本社的声誉和形象。 4、积极投稿,交流感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入会程序: 1、向本社秘书部领取并填写入会申请表。 2、经秘书部考核,批准入会。 3、交纳会费,发放会员卡,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 退会程序:1、向秘书部申请退会。2、秘书部批准退会,交回会员卡。 ?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翔之原文学社理事会。理事会主要职能为:1、选举本社主要负责人。2、全面管理本社。 第十三条、社长职权:主持本社全面工作,确定本社发展方向、特色、计划;加强本社与团工委、社联及其他社团的联系。副社长的职权?:协助社长开展本社工作;分管监督指导各部工作;调动各部积极性发展好本社 第十四条、?部门职能: 1.秘书部:策划、组织、主持会议;制定、整理、保管本社制度、资料;管理本社财务;负责会员、干事日常及年度考核;负责招员,联系会员,了解会员心声。要求:主动负责;严谨细致;善于思考;善于沟通。 2.宣传部:负责海报、横幅等制作宣传;负责本社网站维护、网页更新。要求:富有创意;或能书善画,或精通电脑平面设计,或精通网络技术。 3.编辑部:负责社刊(报)《翔之原》的编辑、发行。负责征文活动大赛、文学作品竞赛;系列讲座、学术报告。要求:热爱文学;文字功底扎实;文学造诣高;善于文字编辑、美编。 4.公关部:负责本社活动赞助;负责对外社团联络交流;负责演讲、辩论比赛及口才培训活动。要求:形象好,口才佳;主动热情;思维灵活;善于沟通、交际。 5.创作团:负责文学创作;负责文学作品创作及会员创作指导;负责笔会、沙龙、会员讲座、文学交流会等。 要求:热爱文学;文字功底扎实;文学造诣高;能坚持创作。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1、全体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社长和各部长做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2、部门会议各部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但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六条、工作原则:干事、部长、社长、全体会员依次层层负责;能者上,否者下。 ?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会员会费;宣传赞助;校、院拨款、奖励。 第十八条、本协会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用途:发行社报;举办活动;会员奖励 第二十条、本社财务工作由秘书部负责,并坚持“透明、廉洁、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报销程序: 1、活动前一周有关部将经费预算交至秘书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2、每月月终一天集中到秘书部报销。50元及以下需秘书部部长签字,50元以上需秘书部部长和社长签字 第二十一条、?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修改程序: 1、理事会1/2以上委员建议修改章程。 2、秘书部收集、整理修改章程意见。 3、理事会表决,1/2以上委员通过修改后章程。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终止程序: 1、本社理事会表决,1/2以上委员同意决定终止。 2、报请社联及团工委批准终止。 3、处理终止后财产。 第二十四条、终止后财产处理:由当届理事会表决及1/2以上委员通过决定。 ? 附则 本章程部分条例细则见相关部门工作制度; ?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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