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激励政策讲解材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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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优惠政策 姓名:刘伟 单位:潍坊市节能监察中心 邮箱:jienenglw@163.com 财政奖励 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 一、财政奖励 (一)国家级节能奖励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国债项目 1.项目范围: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 用、污染防治 2.申报条件:①符合产业政策;②节能减排效果明显;③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④企业综合实力强;⑤投资规模大,3000万元以上;⑥配套条件好 3.奖励标准:项目投资额的8% 一、财政奖励 节能技改项目 1.项目范围: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 2.申报条件:①备案手续;②符合产业政策;③节能量在5000tce以上;④综合能耗2万tce以上; ⑤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 3.奖励标准:240元/tce 一、财政奖励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项目范围: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 2.申报条件:①发改委备案公司;②投资70%以上,合同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③项目年节能量在1万tce以下、100tce以上,其中工业项目500tce以上;④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3.奖励标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奖励240元/tce,省级奖励60元/tce 一、财政奖励 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1.申报范围:①应用示范项目:工信部公布的2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②推广示范项目:重点支持7项清洁生产技术 2.申报条件: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不新增产能;②项目前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③项目整体近三年未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④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3.奖励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补助;推广示范项目,按投资额的15%奖励 一、财政奖励 (二)省、市级节能奖励 山东省节能奖 序号 奖项 名额 要求 奖励标准 (万元) 1 节能突出贡献单位 3-5 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2万tce以上 100 2 节能突出贡献企业 3-5 产品单耗连续2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当年实现节能量4万tce以上 100 3 重大节能成果 3-5 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国领先,全省推广1年以上,节能技术、产品年实现节能量10万tce,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3万tce 100 4 节能先进单位 50 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5千tce以上 0 5 节能先进企业 50 产品单耗连续2年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当年实现节能量5千tce以上 0 6 优秀节能成果 50 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省领先,全省推广1年以上,节能技术、产品年实现节能量3万tce,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1万tce 5 一、财政奖励 山东省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 1.申报范围:①节能核心技术; ②节能技改项目 2.申报条件:①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②节能技术装备达到省级及以上先进水平;③节能核心技术:年社会节能量4万tce以上,节能技改项目:效果达到要求;④节能核心技术:省级及以上的科技成果鉴定书或获奖证明等,节能技改项目:项目批准文件(包括环评批复) 3.奖励标准:①节能核心技术:省级先进50-100万元;国内先进100-200万元;国际先进不低于200万元。②节能技改项目:按节能技改设备投资额的3%,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税收优惠 资源综合利用 1.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8]156号、财税[2011]115号 种类:5种 免征:7类 即征即退:12类 即征即退80%:2类 即征即退50%:14类 先征后退:综合利用生物柴油 二、税收优惠 资源综合利用 2.所得税: 依据:财税[2008]117号、财税[2008]47号 优惠: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目录:共生、伴生矿产资源; 废水(液)、废气、废渣; 再生资源 涉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生产的产品,技术标准 二、税收优惠 节能、节水、环保设备 依据:财税[2008]48号、财税[2008]115号 优惠: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目录:节能设备14类,节水设备5类,环保设备19类 二、税收优惠 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依据:财税[2009]166号 优惠:企业从事目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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