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中国海监第一支队.pptVIP

  1. 1、本文档共4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海域使用管理中国海监第一支队

海域使用管理 中国海监第一支队 目 录 一、海域法律法规介绍 一、海域法律法规介绍 地方法规 《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其他规范性文件(约20多项)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一)海域使用审批权限 下列项目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   (1) 填海五十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2) 围海一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3) 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4)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下列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1) 围海造地、码头、堤坝、围堰、储灰场等填海型项目用海不满五十公顷的;  (2) 盐田、鱼池、半封闭式港池等围海型项目以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用海六十公顷以上不满一百公顷的。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下列项目用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1) 盐田、鱼池、半封闭式港池等围海型项目以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用海十公顷以上不满六十公顷的;  (2) 增值、养殖、浴场、码头前水域、航道、锚地、旅游、体育活动等开放型项目用海二百公顷以上不满七百公顷的。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下列项目用海,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1) 盐田、鱼池、半封闭式港池等围海型项目以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用海十公顷以上不满十公顷的;  (2) 增值、养殖、浴场、码头前水域、航道、锚地、旅游、体育活动等开放型项目用海二百公顷以上不满二百公顷的。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二)审批程序 国家管理项目:   (1) 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用海申请;(按初审-审查-审核逐级报批或直接受理审核)  (2) 国家海洋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3) 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并获得同意立项的批复; (4) 国家海洋局下达《关于×××工程项目用海的批复》;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5) 缴纳海域使用金或办理分期或减免海域使用金手续: (6) 到国家海洋局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无异议后,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地方管理项目:   (1) 向县级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交用海申请(受理),县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具用海初审意见,征得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审查;  (2) 市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征得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审核;  (3) 审核机关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4) 向发改委申请立项,并获得同意立项的批复; 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    (5) 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工程海域使用项目用海的批复》; (6) 省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下达《海域使用权批准通知书》; (7) 缴纳海域使用金或办理分期或减免海域使用金手续; (8) 到省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无异议后,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三、用海行为的管理政策 (一)围填海造地管理 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体现在审批上:国家、省,即审批权只下放到省;  体现在规划上:《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2011】2929号); 体现在执法的严格和违法处罚的力度上; 体现在国家一系列针对围填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上。 三、用海行为的管理政策 区域用海管理 对于连片开发、需要整体围填用于建设或农业开发的海域,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域用海规划。 1、区域建设用海的申请审批    编制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经省级海洋部门审查——报国家海洋局。审查同意后——编制区域海域使用论证——国家海洋局对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区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查——下达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同意书。     三、用海行为的管理政策 经国家海洋局审查同意的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是区域内单个建设项目用海申请审批的重要依据。   2、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在区域内建设的每个用海项目,用海单位或个人都要单独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区域建设用海不得整体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    区域内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绿地、道路等)建设用海,凡纳入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的,由海洋部门进行登记。 三、用海行为的管理政策 (二)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函

文档评论(0)

baoyu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