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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权力(重点把握)
是指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的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能。同其他行政权力一样,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无偿性的特征。
注:本部分内容仅限定在海关行政权力的范围,不包括缉私警察的权力(对走私犯罪案件行使四项刑事侦查权——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
(一)海关权力的特点
1、特定性
(1)行使主体特定:只有海关具备对进出关境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
(2)适用范围特定:海关权力仅适用于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体现了对海关权力的限制)。
2、独立性: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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