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协调途径之创新思考.docVIP

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协调途径之创新思考.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协调途径之创新思考

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协调途径之创新思考   摘要:自由贸易对环境保护日益影响,而环境保护措施对自由贸易冲击日甚,二者的冲突集中反映在WTO体制内,但这种主要体现为规则的冲突是可以调和的。协调二者冲突的具体法律途径是,在现有WTO体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WTO体制内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运用并改进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模式,加强MEAs与WTO的合作,以期尽可能实现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关键词:贸易;环境;WTO;MEAs   中图分类号:D9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99-04      一、协调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必要性      贸易与环境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领域内的一个热门话题,WTO追求自由贸易,多边环境协定(Mi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MEAs)追求环境保护,自由贸易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日益凸显,而环境政策对贸易的冲击更是近年来整个世界贸易体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但从本质来看,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原因在于,一旦人类生存的基本生态环境都被破坏,那么经济发展和经济贸易增长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停止经济贸易活动而单纯去从事环境保护,只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来加强环境保护。良好的贸易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基本目标都是通过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断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从而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从法律角度分析,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具体体现为规则的冲突,这个冲突集中体现在以推动自由贸易为宗旨的世界贸易组织内。一是WTO体制内的环境措施对WTO基本原则的冲击;一是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措施对WTO体制的原则、具体环境措施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的冲击。然而,WTO并无一个专门处理环境与贸易关系的协议,通过对其协调环境问题的规则进行分析,会发现WTO只是在一些具体协议中不同程度的涉及环保问题,当实际处理贸易与环境关系时,就难免出现分散性和如何适用的问题。WTO对环境问题的调整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宗旨和原则的层面,更多体现为对环境保护的一种政治上的回应,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规则和体系,如GATT1994有关环境的条文只是照搬了GATT1947的规定,而GATT第20条(b)、(g)款的规定起初并非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设置,而今将之理解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过于原则和隐晦。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弥补了实体规则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但争端解决机制不能完全解决规则本身的问题,何况争端解决机制本身之规则也有需要完善之处[2]。应该明白,并非自由贸易政策对于环境保护政策有负面作用,而是自由贸易的结果扩大了原来的不当环境政策的负面效应[3],因此,这种冲突是可以调和的。      二、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协调途径      WTO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因其有体系庞大的贸易规则体系,比较完善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被公认为协调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主要场所。WTO争端解决机构特别是上诉机构的一系列争端解决实践暗示出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当贸易与环境冲突时,在价值取向上逐步向环保方向倾斜。所以,目前解决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主导思想应该是: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引导下,通过修订完善WTO体制内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改进并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借鉴成型的协调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有益模式,加强MEAs与WTO的合作等方面进行协调。   (一)修订完善WTO体制内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   1.对GATT/WTO中第20条作出详细的解释   作为WTO法律体系中环境保护主要依据的GATT第20条,①WTO对其缺乏统一的、详细的解释,而只是由争端解决机构针对争端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解释,从而造成第20条的诸多缺陷,如法律规则不够系统和完善;措辞宽泛、模糊;适用与解释松散、零乱,有时出现前后矛盾等。因此,WTO对GATT第20条作出详细的解释已势在必行。   (1)对第20条(b)款的解释   第一,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可将其解释为包括整个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而非仅指进口国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   第二,对“必需”解释时应考虑GATT的目的是取消贸易限制,而第20条的目的是国家在追求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不妨碍其他政策目标的实现,如实现贸易与环保间的平衡。也就是判断争议的措施是否是“必需”的,要看在达到“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这一目标时,若有其他措施对贸易的限制更少,又同样能合理实现有争议的措施所追求的目标,则不符合“必需”的要求。   (2)对第20条(g)款的解释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