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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陈天哲两张面孔

“网络红人”陈天哲的两张面孔   作为“全国首例情书上网案”的主角,窜红网络的他在鸡年年末时将自己同更出名的名人用一场官司相联系。他一面在苦心经营自己的公司赚着辛苦钱,另一面却乐此不疲地自掏腰包开打一场又一场的“维权战”。作为一个普通的青年创业者,尽管曾一度否认炒作,尽管不断对外宣称是“情势所逼”,但他的最终目的在一系列的炒作中正在逐步地实现。      一件明显发旧的米色外套,一双已起褶皱的黑色皮鞋,一张灰黑的瘦脸加上一副瘦小的身板,没有任何特点能让记者将眼前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青年同“网络红人”、“风流才子”联系到一起。然而,确实就是这个笔名叫陈天哲的江苏小伙,在刚刚过去的鸡年里,给全国的数十家媒体的新闻报道制造了诸多的卖点。他作为原告引发的“全国首例情书上网案”及其以后的一连串官司,一度给这些报纸、电视以及网络制???着接连不断的轰动效应。   2006年2月9日,距离狗年的“情人节”还有5天,在西安交通大学东门附近一座小楼上,陈天哲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虽然当时已经快到下午下班吃晚饭的时间,但陈天哲讲起自己的维权历程时却侃侃而谈。      老情书被人贴上网      2005年1月14日,作为一家公司经理的陈天哲从同事口中得知,以“陈天哲”的名字署名的5封情书被贴在论坛上,点击率非常高,网友跟帖议论纷纷。陈天哲打开网站论坛,果然发现论坛中贴着他3年前写给前女友的5封情书。这些情书被命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情书的文头有批注,文尾有编后,其中有“这是男主人公认识女孩不久后写的第一封情书!情真意切,可是典型的一见钟情啊!”等语句。   陈天哲告诉本刊记者,让他吃惊的是,在国内几个大型网站的论坛上,情书的内容被人全部贴到了网上,甚至连落款、姓名和时间等内容都原封不动。从网友的回复上看,这些帖子已经在网上公开了一周之久。   情书上网后,一些网友说了很多下流的话。特别是他当时的女朋友得知后,和他闹得不可开交,两人关系现在还很紧张。“发了那些情书,哪怕别写我的名字也行呀,也不至于给我造成这么大影响。”陈天哲说,那些天,他压力太大了,晚上都无法入睡。他一直在想到底是谁偷拿了他的情书并把它们发到网上去了。   直到2005年1月17日,陈天哲从手下的员工小程的一份“检讨”书上才知道,是他偷拿了情书。小程19岁,平时工作也踏实认真。陈天哲就找到小程说,如果小程愿意把那个公布情书的网友名字说出来,他就考虑不起诉小程,但小程拒绝说出那名网友的名字。      “网络红人”与四场官司      事情没有就此平息,从那时起到狗年春节,陈天哲时不时在媒体上掀起报道的热点,也时不时给公众以意外之举。由此,关于“老情书”的一系列的热点事件不断被媒体报道的同时,陈天哲也被冠以“网络红人”的称号。   2005年1月24日,陈天哲打响了全国首例私人信件被公布于互联网而引发的侵害名誉权官司,他起诉员工小程侵犯了他的名誉权、版权,要求小程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并把发表在网上的情书每封抄写10遍。陈天哲说,之所以索赔1元,而让小程抄写情书10遍,只是想给他教训的同时给他一个练字的机会。   3月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宣判,小程支付陈天哲1元钱精神损失费。而罚抄情书缺少法律上的根据,驳回了陈天哲的请求。   陈天哲称,从3月份法院审理官司后,就有书商找他,希望能将此事写成书。开始他并不同意,但书商一再要求,他后来也想给这件沸沸扬扬的事情画上句号,就开始着手写小说了。   2005年7月底,事情本来已经告一段落了,陈天哲却又出现在了南京白下区法院的原告席上。起诉情书上网事件“元凶”――小程所指的女网友崔玲(化名),索赔精神损失费8000元。原来,一个多月前,崔玲给陈天哲写来了一封邀功信,信中称她在看到陈的情书后,好奇加上无聊,就将情书发布到网上去了。“现在这变成了一件十足的名利双收的大好事(指陈写书和即将出书一事,记者注)……你的成功可有我的一半哦!”在这场官司中,陈天哲以获赔精神损失费1000元胜诉。此事引起南京当地多家媒体的关注,而国内几家著名网站也及时予以了转载。   打完了南京的官司后不久,陈天哲又在北京状告网易公司侵权,原因是在他在南京状告崔玲案审理期间,网易网站5个部落论坛里又出现了“老情书”的帖子。更绝的是,原来“风流才子的情书”的帖名被更改为“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11月29日,陈天哲出现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这次他的案子吸引了北京多家媒体关注。法庭上的陈天哲准备了十余份相关的证明材料,要求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55元;作出书面致歉书,并经其本人同意后,在指定的两家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布。   然而,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法庭刚开始审理,被告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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