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纳入法学本科教育理念与实践.docVIP

《二十四孝》纳入法学本科教育理念与实践.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二十四孝》纳入法学本科教育理念与实践

《二十四孝》纳入法学本科教育的理念与实践   摘要:作为孝文化的经典事例,《二十四孝》不仅凝结了儒家“礼”的要求,还为中国传统法制提供了解剖案例,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制特别重视对不孝行为的惩罚。《二十四孝》进入课堂的实践大致分为三个步骤:看图阐释,读诗说事;诵读兼备,纳入考核;寒暑省亲,躬身实践。   关键词:《二十四孝》;中国传统法制;法学教育   中图分类号:GB64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7-0249-02      孝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作为儒家的经典文化典籍之一《孝经》就提到许多人伦至理,比如:“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孝”思想的弘扬与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法制的一条红线。在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笔者尝试将《二十四孝》故事列为教学改革内容,力图能够更为直观地揭示中国传统法制的理念,加强本科生的传统文化教育,供商榷。   一、《二十四孝》纳入法学本科教育的主要原因   《二十四孝》是以儒家所倡导的孝道为理论基础的文化产物。它是中国传统法制在道德领域的直接反映,蕴涵着丰富的、能够体现中华民族风俗风情的本土法治资源。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二十四孝》体现了儒家“礼”的要求   中国传统法制所强调的礼法结合,主要表现为“亲亲”、“尊尊”的基本原则在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中的贯彻和执行,它直接反映了中国传统法制所追求的忠孝理念。以《孝经》提到的五孝为标准,《二十四孝》的孝行可以进行如下归类:   “居则致其敬”:孝感动天(虞舜),为亲负米(东周?仲由),单衣顺母(东周?闵损),拾葚供亲(西汉?蔡顺),为母埋儿(东汉?郭巨),涌泉跃鲤(东汉?姜诗),扇枕温衾(东汉?黄香),行佣供母(东汉?江革),怀橘遗亲(东汉?陆绩),恣蚊饱血(晋?吴猛),乳姑不怠(唐?唐夫人),亲涤溺器(北宋?黄庭坚),弃官寻母(北宋?朱寿昌)   “养则致其乐”:戏彩娱亲(东周?老莱子),啮指心痛(东周?曾参)   “病则致其忧”: 鹿乳奉亲(东周?郯子),亲尝汤药(西汉?文帝),哭竹生笋(三国?孟宗),卧冰求鲤(晋?王祥),扼虎救父(晋?杨香),尝粪心忧(南齐?庾黔娄)   “丧则致其哀”:卖身葬父(东汉?董永),闻雷泣墓(魏晋?王裒)   “祭则致其严”:刻木事亲(东汉?丁兰)   从上述归类可以看出,《二十四孝》的“孝行”集中体现为“善事父母”,其中父母在世时的孝行占据主导。故事中行孝之人正因践行了符合“亲亲”要求的“孝”,他们中的多数后来被崇尚“尊尊”的最高统治者授予官位,充分体现了任官要孝的标准。   (二)《二十四孝》提供了中国传统法制的案例   在中国法制史的教学过程中,由于古代文献的阅读障碍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修养不足等因素,使得中国法制史的课堂教学停留在一般的讲解方面,很难找到老师和学生都熟悉的法制个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二十四孝》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以中国古代的婚姻法制为例,在讲述有关离婚规定时,必讲内容为“七出”,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如果把“刻木事亲”中的东汉人丁兰休妻的依据为“七出”中“不顺父母”直接指出,将可以起到形象化的教学效果。我们再以中国古代的继承法为例。一般来讲,中国古代的继承人范围多为儿子,女儿继承权受到较多限制,儿媳能够有继承权的更为少见。“乳姑不怠”则提供了儿媳如何享有继承权的案例。故事主角唐夫人的婆婆长孙夫人在年事已高后,牙齿脱落,唐夫人每天盥洗后,都到婆婆房间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长达数年之久。长孙夫人因此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后来,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无以报新妇恩,愿子孙妇如新妇孝敬足矣。”①尽管我们从故事中看不到唐夫人从婆婆那里继承了多少财产,但她却从婆婆那里得到了后世子孙都要孝顺她的家训。这是继承的另类方式。   (三)中国传统法制特别重视对不孝行为的惩罚   不孝行为在中国传统法制中历来要受到重罚。《周礼?大司徒》把国家应重点惩治的犯罪归纳为八种:“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这一记载表明,西周时期不仅将不孝行为列为要被惩罚的行为,而且还被列为乡八刑之首。《孝经》也把不孝行为列为罪中重罪,比如该书“五刑章”就提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儒家经典对不孝行为的基本定性,随着儒学独尊地位的逐渐取得而为后世立法所确认。从秦汉时代开始,不孝行为就被列为国家加重制裁的重大罪名。至北齐时期,北齐政权为强调对严重危害封建专制统治和严重违反封建伦理纲常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