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与外国银行业合作模式.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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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与外国银行业合作模式

中国银行业与外国银行业的合作模式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的过渡期结束,外资银行纷纷抢滩中国银行市场,外资银行的进入将使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外资银行的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和技术是我国银行业学习的范本,这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因此,我国银行业可以通过与外资银行的强强联合,形成更强的竞争力,达到双赢的目的。      一、中外银行业合作模式历程回顾      入世前,中外银行业的主要合作模式是合资银行,入世后,参股、契约联盟、合资公司等合作模式开始活跃起来,随着中国入世以后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开放,外资银行开始以不同的方式及不同的程度与中资银行开展合作。   (一)入世前中外银行业的合作模式   合资银行是该阶段中外银行业的主要合作模式。1985年,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成立。之后,中国工商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对等出资50%成立了上海国际银行,又与韩国一家银行以1比1的股权结构组建了青岛国际银行。1992年,中国陆续建立了7家中外合资银行。期间,契约联盟的合作形式主要是签署全面的业务合作协议,而且合作的领域集中在代理行方面。由于当时中国尚无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外资的进入仍然采用特批方式。虽然亚洲开发银行于1996年入股光大银行,但是参股在当时显然还不是很普及,在这个阶段,多数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仍持明显的观望态度。   (二)入世初期中外银行业合作模式   2001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2002年到2007年为五年过渡期,2007年以后,外资银行原则上即可享受与内资同样的待遇。因此,通过入股获得国内网络成为入世初期的一条颇具吸引力的特殊通道。   此时,契约联盟由于全面的业务合作协议显得相对松散,不利于双方业务合作的深化。因此,双方开始更多地选择单项的业务合作,包括信用卡业务、清算业务、人民币资金拆借、银团贷款业务、货币互换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这不仅加速了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而且也提升了中资银行业务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入世后,中外银行合作的另一个动向就是中外银行为了发展某些特定的业务而设立合资公司。虽然投资双方仍然是中外银行,但是从合资的出发点来看,他们并不同于原有的合资银行。   (三)中外银行业合作模式现状   中国入世以后,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外资银行已经意识到中外银行间明显的资源互补效应。外资银行需要我国商业银行的国内网络资源、人民币资金和广泛的客户渊源关系。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外资银行的国际网络资源、外汇资金优势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因此,入世以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出现了新趋向,即更多地进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商业银行阵营寻求发展,特别是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寻找合作伙伴。外资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开展合作,这使中外银行在合作模式选择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1.合资银行模式有逐步退出的迹象。首先,由于合资银行的历史局限性,中外合资银行绝大部分成立于1985至1993年之间。这几年正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也刚刚起步。由于这一阶段的法规在设立合资银行上相对宽松,而且通过成立合资银行,改革开放初期的中资银行与初来乍到的外资银行可以优势互补,互相利用,对双方都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因此大多数合资银行都成立于这一阶段。但是由于这一时期缺乏全国性的法规,此时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规范主要仍以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主,使得在这一阶段成立的合资银行带有很浓的地方色彩。其次,由于中国银行业即将全面开放,中外资银行有了更多的合作方式与途径,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合资银行对中外双方母公司原有的意义逐渐淡化。而与此同时中外方在发展战略上的分歧则日益凸现。入世后,市场竞争的激化与合资银行发展的缓慢导致中外双方在合资银行上的战略冲突不断加剧,使得合资银行与生俱来的局限性表露无疑。第三,两家最先成立的合资银行的合作模式发生了改变。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宣布将其持有的上海巴黎国际银行50%的股份转让给合资方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公司成为在华注册的首家外资独资银行。2003年10月,工商银行还将其持有的青岛国际银行部分股份转让给韩国银行。   2.合资公司成为新热点。合资公司是中外银行在更高层次的共同战略利益上的合作,同时这种合作具有明确的业务目标。一些迫切想把自己高技术业务扩展到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与有这种业务发展需求的中资银行建立合资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抢占市场。因此,这种模式颇受外资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的青睐。这种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是:2003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建设银行与德国施威比豪尔银行合资组建中德住房储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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