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法制及安全教育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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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法制及安全教育ppt

在走廊奔跑、追逐玩耍容易发生意外 上下楼梯时…… 尽量靠边行走、不要奔跑 体育课、室外活动时…… 正确使用运动器材、注意听从老师指挥 注意周围同学动向,不要进入其活动范围 意 外 事 故 的 防 范 及 处 理 发生意外时的自我保护 若在逃生的途中被推倒在地,失去平衡的话,要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面向墙壁,双手紧扣置于颈后,这样手指、背部和双腿可能受伤,但保护了最脆弱的部位。 平时注意培养自我保护意识 遭遇意外时, 一定要保持镇定,不要盲目逃生, 只有保持冷静的情绪,理智应对,才能有序撤离危机现场。 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不要贪恋财物,逃命要紧。 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去。 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窗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 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也可用绳子或把床单、 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 紧栓在窗框、暖气管、 铁栏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 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 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儿童人身安全实用小贴士 1、告知父母你的去处、同行人的姓名及计划返家的时间; 2、去任何人家前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 3、如独自在家,千万别应门,也别给任何陌生人开门; 4、不轻易透露自己独自在家,暗示对方家里有大人; 5、未经父母允许,不进入任何人的汽车; 6、在每个房间能充当防身武器的物品; 7、不接受任何陌生人的礼物和糖果; 8、不在封闭性场所或人迹罕至的偏远地区玩耍; 9、要学会拒绝,学会大声呼救。 寄语: 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 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 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好公民! 法 律 与 我 ——小学生法律与安全知识小讲座 主讲人: 主讲人介绍 目录 一、认识法律、认识自己 你 知 道 的 法 律 有 哪 些? 你心中的法官和律师 是什么样子的呢? 庭审现场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法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带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宣誓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律师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你知道未成年人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权利 7、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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