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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培训2013年10月15日

突发公共事件 概念: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特征: 发生的突然性 发展的不确定性 危害的严重性和公共性 时间的紧迫性 采取特别措施的必要性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四级: 特别重大为Ⅰ级,红色预警信号 重大的为Ⅱ级,橙色预警信号 较大的为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一般的为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分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一般划分为: 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 Ⅲ级(较大)、 Ⅳ级(一般) 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卫生应急相关法制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 第二部分 重要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06-15)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债西部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建设启动会议文件之三 (2002年9月) ……………………………………… 第三部分 部令规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8月24日)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二〇〇七年九月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1995年4月27日卫生部令第39号发布)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1994年10月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 三 章 报 告 与 信 息 发 布 第十九条、二十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 五 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医院各类突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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