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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同客人的权利与义务
饭店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饭店的人身权
由于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是法律拟制的“人”,它也有人身权。人身权是饭店极其重要的权利,它是与饭店作为企业法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饭店的人身权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赋予的。
饭店的人身权包括:
(1)饭店的名称权。饭店作为企业法人享有名称权,有使用和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权利(如一些名声显赫的饭店集团向需要的饭店出售本集团的特许经营权,从而使这些饭店可以合法地使用集团的名称);有禁止他人干涉、盗用自己的名称的权利等。
(2)饭店的名誉权。饭店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用诽谤的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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