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我国对策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我国的对策
摘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们一直以来强调的科学治理公司的模式,它和一般经济学或管理学上所说的公司治理含义不同,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它所承载的功能主要是促使公司本身的良好运转和内部的有效制衡, 它所要应对的主要问题在于大股东的滥权和代理成本,了解代理成本产生的根源才能更好地从法律层面对其有效规制。研究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是如何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我国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司治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代理成本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4-0154-04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概念引入中国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事情。最早使用公司治理概念是在经济学界。据经济学家On Kit Tam 考证, 在中国,经济学家吴敬琏、周小川在1994年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章中率先使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1]。吴敬琏认为“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权力制衡关系”[2]。这一认识亦被五年之后1999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采用,决定明确提出,“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党和国家的这一重要文件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作了限定,和前者不同的是这里增加了一个主体即监事会。这一主体的增加与我国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公司法相对应。当然, 对于上市公司又有特殊规定。
显然,以上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一词通常认为是英文“Corporate Goverance”的直译。但作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个世界性话题,公司治理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有多重定义及多重含义,可以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公司治理制度的功能、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以及公司治理潜在的冲突等各方面进行界定[3]。如美国经济学家玛格丽特?M?布莱尔认为,可以将公司治理 “ 归纳为一种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的有机整合”,“ 这一整合决定上市公司可以做什么,谁来控制它们,这种控制是如何进行的,它们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风险与回报是如何分配的”,“ 这些安排包括公司法的监事会的行为、显而易见,它们还包括公司融资、证券和破产法、法律对金融机构行为的控制、劳工关系问题、合同法及其理论、产权、报酬制度、内部信息和控制体系等各方面”[4]。这一界定不仅包括公司与所有者的关系,而且还包括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雇员、顾客、供货商、所在社区等,包括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的安排。
经济学家吴淑琨与席酉民指出,将Corporate Goverance译成公司治理结构或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际上是一种误解”,认为“ 在西方Corporate Goverance一经提出就主要是针对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联系及契约安排的,并涵盖市场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两个部分,这种理解缩小了Corporate Goverance的本义,使其局限于由股东会,监事会,总经理组成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层面上,而忽略了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关注,也没有涵盖作为公司治理重要内容之一的外部市场体系,不利于从更广阔的视角研究中国的问题[5]。
因此,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吴敬琏所说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非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ance的替换概念,公司治理结构在我国应理解为公司治理的一个下位概念,它着重强调的是公司的内部组织机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几个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制衡关系。它不同于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更多的是强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主体的静态组合,而公司治理结构更多是强调一种动态的制约和平衡,就如同梅慎实所言,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公司内部所有机关及其相互关系,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委托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并聘任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6]。这一看法也成了法学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因此,也可以说法学研究更接近于对应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学、经济学更接近于对应公司治理。这种公司治理结构对应我国公司法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下文也是依此标准结构作为分析的基础。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对的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