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司转投资立法评析
公司转投资的立法评析
◆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公司转投资是公司并购、扩张的前提,有助于企业资本运营,实现利润最大化。现行的《公司法》扩大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却完全放弃了对转投资额的限制,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今后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应注意引入“深石原则”,限制相互投资,强化公司公开投资状况的义务。
关键词:公司转投资 公司分立 相互投资 立法规制
公司转投资的法律界定
转投资这一概念源于公司法对公司权利能力限制的规定,并非立法中的固有概念,只是学者们对公司特定投资行为的概括。公司转投资是指一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方式向其他公司、企业或者经济组织进行投资,转投资是针对该公司原有股东投资而言(阎红,2005)。转投资可以分为单向转投资和双向转投资,单向转投资是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单向行为,而双向转投资是两个公司相互向对方投资的行为。
公司转投资与公司分立的关系,尤其是公司的分立是否属于公司转投资,学界的看法一直不能统一,现行的公司法视野下也难以区分公司的分立行为与公司的转投资行为,但对司法实践而言,厘清两者之间的界限又十分必要。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律的规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分立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又称为分解分立,是指原公司解散,而分别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的分立方式。派生分立,又称为存续分立,是指原公司存续,而其中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公司的分立方式(赵旭东,2005)。因立法未予明确,学理上存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分立与公司投资有本质的区别,公司分立是公司组织的变更,具有整体性营业转移的特征、是分离公司营利机能并使其运行的手段,而公司的转投资主要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及投资人股东权取得的行为过程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公司分立作为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法定形式,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公司灵活经营的需求,公司完全可以通过采取分立的方式,实现转投资的目的。因此,从公司分立出来的部分营业也可以视为一种宽泛意义上的投资(赵旭东,2005)。
对此,笔者认为公司的转投资与公司的分立虽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上,公司分立与公司投资存在一定的区别。就公司分立而言,无论是派生分立还是新设分立,分立出来的部分均单独成为一个法人实体;而公司的转投资一般强调转投资的部分必须与其他资产或投资组合相结合,作为另一法人实体资产的组成部分或成立新的法人实体。即使是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属于公司转投资,而非公司分立。因为转投资公司对该部分投资仍然享有股权,转投资部分在该公司会计核算中仍列于资产长期投资项下;而公司分立出来的部分则不再是原公司的资产,原公司对这部分也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此外,公司转投资与公司分立还有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法律后果不同。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概括承受;而公司转投资以后,被投资公司原则上对原公司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见,公司的分立与公司的转投资不可等同视之。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关于转投资规定的立法评析
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做出了与旧法截然相反的规定,笔者欲以1993年《公司法》为参照,对现行《公司法》有关公司转投资方面的立法规定进行评价与分析。
(一)进步―扩大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
旧《公司法》对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做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即公司只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这一规定旨在禁止公司成为其他经济组织中承担无限责任的成员或股东在该经济组织中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须负连带责任,避免给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旧公司法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限制于有限责任公司。众所周知,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法人以公司企业法人和非公司企业法人两类形式存在。公司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非公司企业法人,主要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非公司法人的投资者对所投资的企业也承担有限责任,加之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确认了新的合伙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新公司法在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乃是正视现实、顺应潮流之举。该规定既不违背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本意,又有利于扩大公司的投资渠道,鼓励公司的多元化经营,促进全社会的经济繁荣。
(二)倒退―完全放弃对转投资额的限制
旧《公司法》除了对转投资对象限制之外,还设定了投资额度的限制,即除国务院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理论选择新思考.doc
-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问题与缺陷探析.doc
- 公共部门经济学框架下政府预算管理探析.doc
-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doc
-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理论研究中问题及创新思路.doc
-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研究综述.doc
- 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归结与思考.doc
- 公务员培训制度意义及存在问题.doc
- 公务卡推广问题与对策探讨.doc
- 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思考.doc
- 2024学年第一学期浙江省精诚联盟10月联考高二物理试题含答案及解析.pdf
- 【山东卷】山东省泰安市2024-2025学年高三上学期11月期中考试(11.13-11.15)英语试卷含答案及解析.pdf
- 【浙江卷】浙江省杭州市四校联考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10月月考英语试卷含答案及解析.pdf
- 西南大学附中高一10月月考生物试卷含答案及解析.pdf
- 辽宁省县域重点高中协作体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10月质量监测试题历史试卷含答案及解析.pdf
- 基于多功能超疏水材料的海水淡化及油水分离研究.pdf
- FKBP5基因多态性与抚养方式对孤儿静息态脑功能的影响.pdf
-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及后疏》的研习与创作感受.pdf
- HIF-1α、SGK1在子宫内膜增生及子宫内膜癌孕激素抵抗中的表达和意义.pdf
- 初中信息科技大单元教学设计框架构建及应用研究--以《人工智能》大单元为例.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