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与私权冲突与博弈.docVIP

公权与私权冲突与博弈.doc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权与私权冲突与博弈

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与博弈   摘要:由城市拆迁引发的公权与私权的对抗冲突,折射出我国多元社会飞速发展与民主制度的脱节,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必须正视的问题。如何规制无边界公权,维护合法私权,进而确立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的机制,关系到我国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关系到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公民社会的理论框架正是基于破除公私对立的困境而提出的,是未来政治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公权;私权;多元性;权力规制;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4-0147-02      前不久,北大法学院5位教授联名向全国人大建言要求审查《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至此,由拆迁引发的“铲车和汽油瓶”之间的原始对抗进入了立法阶段,也引发了人们对公权与私权平衡问题的思考。行政强制权是否披着“公共利益”的外衣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否将行政强制权收归司法领域等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   一、概念解析:公权与私权   私权在概念界定上往往容易被误解为保护私人财产权,私权的本义指公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在自主、平等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包括公民财产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中的物质收益权),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等),企业的财产权和商誉权等。①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启动了中国社会由单一性走向多元性进程,私权的范畴不断地扩展伸张,在人身、财产权利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刑事的保护后,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表现为对个人生存发展的权利更加重视,追求公平、公正的个人发展,生存权、环境权等意识逐渐增强,并驱动了公民话语权意识。   公权也称公共权力,公权的拥有者是具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和这些公民选举、组织的国家。公权从本质上讲是服务于私权社会的,调整私权社会中的关系和矛盾,主要是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谋求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福利,是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行政活动。在一个社会中,公权与私权孰多孰少、孰主孰次的问题关系到社会发展的稳定,人心背向大局,私权与公权并非总是对抗关系,私权社会本身是自主、自由、平等的状态,只有出现了私权被侵害、违法和??突时,才需要公权来保护、裁决。而在正常情况下,公权对私权的不当干预和侵害就容易引起社会的动荡矛盾。因此,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并非此消彼长和矛盾对抗,完全有可能达到和谐的状态。   二、城市拆迁中公权与私权冲突的原因   城市拆迁是城市功能扩展和改善区域经济的手段之一,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和房屋及提前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在发展思路上是正确的,其中必然减损的私人或个体的利益按理也应得到必要的补偿,由此体现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分配的合理性。政府机关本着“公共利益”的口号支持拆迁,开发商追求“经济利益”,二者之间支持拆迁的理由和动机看起来都是合理的。然而,拆迁中因何产生冲突?笔者认为,城市拆迁的矛盾和争端正是公权介入私权,政府插手市场经济,公权被滥用的表现,其原因与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的缓慢和脱节直接相关。依靠土地财政的政府与钻制度漏洞的开发商有着无法斩断的利益捆绑和利益同谋,此外,传统中国政治文化中“蚁族”的心态更间接加深了公民社会对非法制度的隐忍,由此造成了制度改革进程的延缓。   1.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制度变革严重脱节   社会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明显快于法律制度的建设。在城市建设规定中物权法与拆迁条例对城市拆迁的合法性界定模糊,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又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具体的解释,因而政府依据《城市拆迁条例》的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拆迁,而物权法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由此产生的法律制度模糊不清,作为补充制度的征收、补偿听证制度又被政府所忽视,因而在司法领域产生了上位法《物权法》不敌下位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荒诞逻辑,《物权法》俨然成了“无权法”。在生存权的对抗中,私权的定位难以避免处于弱势,受到公权的挤压。   2.传统的政治文化,古代蚁族心态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文化强调皇权,亿万国民被死死规定为“蚁民”和“草民”。在这种蚁族心态的国家政体中,不具备宪政的制度途径,私权与公权的对抗根本不在同一层面。由此,根深蒂固的文化产生了无比强大的力量,直接破坏了社会各种制度的建立,在政治上形成了中央集权的统治方式,经济上统治力量对市场的扭曲完全体现在历朝沿袭的禁榷制度(盐铁茶酒等各种高额利润的商品禁止民间经营而由官府甚至是由皇帝亲信垄断专营),官营资本在相当程度上无偿占有了最优质的经济资源,不仅如此,统治者还倚仗政治权力攫取商业垄断利润。当然,当前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中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并非禁榷制

文档评论(0)

bokegoo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