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界定思考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界定的思考
◆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社会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是究竟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是什么,一直是理论界争议的问题。随着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公众之间矛盾的加深,使得科学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变得更为重要。英国学者约翰#8226;埃尔金顿提出了三重底线理论,又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出现了泛化趋势。文章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应当分层次进行界定,以更好的诠释企业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双重角色。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人 社会人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沿革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肇始于19世纪末期的美国。当时的美国经济受亚当#8226;斯密理论的影响,认为公司的社会角色仅仅是经济人,奉行的是股东利益至上原则。以此,公司实现了经济利益,保护了股东利益,即完成了其所承担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股东中心主义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企业经济利益的发展往往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从而企业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变成了一对矛盾体,企业及其股东对于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不但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因素,反而成为了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1919年,美国福特公司首先提出公司不应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股东,而应该仅分配一部分,其他利润则应该重新投入公司扩大生产创造价值,目的是为了雇佣更多的工人,使尽可能多的人员享受由公司所从事的汽车工业所带来的利益,使他们能够更好的生活,此提法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和热议。目前理论界一般认为,英国学者欧利文#8226;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此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对亚当#8226;斯密的经济人理论提出了矫正,认为企业扮演着双重社会角色,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追求和实现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为目标,诠释其“经济人”的角色;另一方面,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实现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成为企业公民,无疑要承担社会成员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完成其“社会人”的角色。
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进行历史考察,可以看出,其内涵至今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概念提出的最初阶段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阶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道德义务,指企业进行慈善或福利性活动;而发展到近代,已经变成了法律基础上的道德义务和单纯的道德义务两个方面。
从20世纪初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以来,就是何谓企业社会责任,迄今尚无统一的界定。纵观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代表性学说主要有三种:
非股东社会利益最大化说。这种理论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实现经济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教育以及从业员的“幸福”:实质上必须对环绕着企业之全体社会寄以关心。同时,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及企业的社会义务。这种学说的缺陷在于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限定在了道德层面,只是非常宽泛的认为企业不能唯利是图。而仅仅靠道德约束来实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极其困难的。
多数人利益说。这种学说认为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其作出的决策应当首先考虑社会上多数人的期望,其营利目的应当让位于社会期望。这种学说首先没有界定多数人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社会上多数人的愿望损害公司正当的经济利益时,企业是否还应当将营利目的让位于社会期望?企业的经济人权益又如何得到实现和保障?
维护并增进社会利益义务说。支持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义务之概括或表达。我国学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此学说遭到质疑的主要原因在于。质疑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涵义中的“责任”从法理学角度讲不能等同于“义务”。
我国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公司法》( 以下简称新公司法) 第5 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上明确的要求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尽管我国在公司法中对企业社会责任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并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条文中体现了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解决以下问题:
责任主体不明确。公司法虽然规定了企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并没有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究竟由公司来承担还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