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疏导地下金融探讨.docVIP

关于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疏导地下金融探讨.doc

此“经济”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疏导地下金融探讨

关于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疏导地下金融的探讨   未得到金融部门许可的地下金融活动处于高风险状态,带来不少负面效应,如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为洗黑钱、贪污腐败提供温床,造成国家税收收入流失等。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地下金融活动的存在有着必然的原因:银行贷款门槛高,无法满足私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相比较之下地下金融机构虽然收取较高的利息但能够方便、快捷地提供资金。同时,缺乏丰富投资渠道的民间资本为地下金融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我们也不得不肯定存在于灰色地带的地下金融活动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地下金融活动一味的禁止并不是明智之举,应该“疏”“堵”结合,使其法制化,能够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从而规范其运作。2008年5月,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举动可以被认为监管层对地下金融活动开始从以堵为主转向疏堵并举。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创新的新事物,对于地下金融起到一定的疏导作用。但是究竟效果如何,应该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对于疏导地下金融的现实意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央行和银监会经过充分协商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地位。小额贷款公司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丰富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从源头上减少人们从事地下金融活动的概率,对于疏导地下金融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以义乌为例,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是由浪莎集团发起成立的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四家法人企业和10个自然人参股,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从2009年6月8日正式挂牌营业至2010年6月8日,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共发放贷款584笔,累计贷款金额达5.44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有5.23亿元,解决了众多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随后于2010年9月22日,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的义乌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成立,这是义乌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发起人共有17家企业,国企三家,出资总额为6000万元,民营企业14家,出资总额为1.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为义乌充裕的民间资本找到了新的投资渠道。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同时也为民间资本开拓了投资渠道,可以被看作是疏导地下金融的尝试。   二、小额贷款公司在疏导地下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门槛高,利用资金少   为了控制风险,地方政府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时,设置了苛刻的准入门槛。例如,浙江省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的范围从国家规定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缩小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也从国家要求的5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而温州市又在此基础上提高到1亿元,有的县市区甚至提高到2亿元额度。这一规定将自然人排除在发起人的范围之外,并设有如此苛刻的准入门槛,使得原本希望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来使自己的身份变得合法化的地下金融机构的热情荡然无存。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利用规模,浙江省规定注册资本不得超过2亿,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自由资本总额的50%,即不得超过1亿元。因此每家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利用规模上限为3亿。以义乌为例,先后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利用额度上限为6亿元。在笔者之前的调查中,根据2007年的数据曾估算义乌地下金融的规模达到200亿元。相比较而言,小额贷款公司可利用的资金规模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对于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援助也只是杯水车薪。   (二)盈利空间受挤压   小额贷款公司被定性为一般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机构,政策上的种种限制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和盈利空间受到挤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不是按金融机构利差来征收,而是按普通的工商企业来缴纳。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只能按企业存款利率,远低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而融资时又不能享受同业拆借的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靠利息收入,除了上缴营业税外还要上缴所得税,营业税税率为5%,高于农村信用社的3%。综合估算小额贷款公司的综合税率在8%左右。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4倍之间,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31%计算,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在4.78―21.24%之间。根据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公司的保本年利息率为15―20%。由此可见,在诸多政策的管制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十分有限,这就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对于那些习惯于追逐利益的地下资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三)“只贷不存”,发展受限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款,不能吸收存款。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初期就把手头的资金基本贷完,对于市

文档评论(0)

bokegoo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