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课件.ppt.Converto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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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 刘仁琦: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重点提示: 刑事诉讼与刑法的关系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第一节 刑事诉讼 一、诉讼 (一)概念 欧美各国,诉讼的原意为办事的过程、手续和程序,使用到法律中,就专指处理案件的方式、方法和程序。 在汉语中,“诉,告也,”,“讼,争也,”即诉为告知,控诉、控告,讼为以言词方式争论,争辩,且诉与讼都是在第三者——主持评断者面前进行,使其在听取诉与讼之后,作出分辨是非曲直的评断。 简单地说,诉讼是一种处理案件纠纷的活动,换言之,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处理案件纠纷的活动。 (二)特征 诉讼的重要特征在于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参与,这是诉讼活动区别于其他解纷活动的重要标志。否则,就不是诉讼活动,不具有诉讼性质。 (三)分类 按照社会的历史形态不同,可以将诉讼划分为奴隶制诉讼、封建制诉讼、资本主义诉讼和社会主义诉讼。 按照诉讼形式不同将其划分为控告式(又称弹劾式)诉讼、纠问式(又称审问式)诉讼、混合式(又称辩论式)诉讼。 根据现代西方国家的诉讼特征将其划分为职权主义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 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不同,将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二、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 三、刑事诉讼的特征 1、刑事诉讼客体的特定性。 2、刑事诉讼主体的特定性。 3、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定性。 4、刑事诉讼价值的多元性。 四、刑事诉讼的分类 (一)广义刑事诉讼与狭义刑事诉讼 (二)公诉与自诉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 一、狭义与广义刑事诉讼法 狭义刑事诉讼法 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制定 1996年修订 2012年修订 广义刑事诉讼法 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宪法 2、刑事诉讼法典 3、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他涉及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 4、司法解释。 5、国际条约。 二、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区 别 1、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刑法重在实现实体正义,刑事诉讼法在实现实体正义时,还要实现程序正义。 3、刑法是静态上的国家刑法权的限制;刑诉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刑罚权的实现规定了程序规范。 联 系 1、目标相同: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力 2、刑诉法为实现刑法的目的服务,同时也有自身存在的独立价值。 3、二者相辅相成,构成刑事法的主体内容。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 一)打击犯罪: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二)保障人权: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三)教育公民: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维护法制: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重点提示 弹劾式诉讼 纠问式诉讼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我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弹劾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 弹劾式诉讼:对犯罪的控告由个人进行,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而是以居中裁判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形式。 特征: 1、国家未设立专门控告犯罪的机构,完全由公民个人起诉,即“不告不理”。 2、原被告双方地位平等。 3、裁判者处于消极中立地位。 4、神示证据制度盛行。 二、纠问式诉讼制度与法定证据制度 纠问式诉讼:国家司法机关对发生的犯罪行为,不论被害人是否控告,一旦发现,就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一种诉讼制度。 特 征: 1、对犯罪的追诉,由国家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进行,不再取决于被害人的控告。 2、实行有罪推定,被告人成为被拷问的诉讼客体。 3、诉讼过程的秘密性。 4、实行法定证据制度。 三、对抗制诉讼制度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对抗制诉讼制度:又称为辩论式、混合式诉讼制度,是纠问式和弹劾式诉讼制度的综合。建立了司法独立、无罪推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控审分离、有效辩护、控辩平等对抗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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