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用教材【考纲分析 考点精讲 真题演练 强化习题】.doc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用教材【考纲分析 考点精讲 真题演练 强化习题】.doc

  1. 1、本文档共3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用教材【考纲分析 考点精讲 真题演练 强化习题】.doc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用教材【考纲分析+考点精讲+真题演练+强化习题】 考纲分析 1.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2.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 3.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4.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5.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6.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 7.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8.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点精讲 1.1 经济法概述 考点1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考点2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具体如表1-1所示。 表1-1 经济法渊源 主要渊源 制定机关 说明/举例 宪法 全国人大 ①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②基本渊源; ③经济立法的基础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①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②主要渊源; ③经济法的主体和核心组成部分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种类和数量繁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国际条约、协定 国家之间 国际条约、协定在我国生效后,对我国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2 经济法主体 考点1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的: (1)法定取得 法定取得即指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法定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具体方式包括:因符合法定条件而自然取得,以及在法定条件下经登记、批准、审批、许可、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 (2)授权取得 授权取得即指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考点2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经济法主体进行分类,主体的分类如表1-2所示。 表1-2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标准 具体分类 说明 主体 的 客观形态 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 企业 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 企业内部组织,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事业单位 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社会团体 党团组织、公会、妇联、行业性、职业性协会及公益性、学术性团体等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农村承包经营户 以“户”的名义,主要作为经济实施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一般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民 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是税收、工商管理、竞争法律关系等 经济法 调整领域 宏观调控法主体 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市场规制法主体 可以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补充】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不是平等的,其权利、义务和责任也不同。经济法上,主要是强调主体的差异性。其中,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考点3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总称为“调制权”) ①宏观调控权 ②市场规制权 ③调制权的分配 (2)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法定原则 ②依法调控和规制 ③不得弃权 (3)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接受调控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说明】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自由权,它可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也可以是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 (4)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①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 ②依法竞争的义务 【真题演练】 1.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2012年真题] 【答案】× 【解析】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征

文档评论(0)

czy20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