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经费的管理遵循“分类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所有科研经费均需纳入公司财务部的统一账号内,按课题单独建帐,实行学校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级管理。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第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效益的原则,由课题负责人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及办法,按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第二章经费来源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即纵向科研经费);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合同经费(即横向科研经费);3、学校从划拨的科研经费;4、其它经费。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六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1、科研业务费:科研有关试验、分析费;调研、学术交流差旅费:业务资料费。2、实验材料费:科研用原辅料、消耗性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费;样品采集加工费等。3、仪器设备费:指列入课题计划任务书(或申报书)中所需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等。但交通运输设备、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空调设备、通讯设备及行政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经费开支。4、协作费:根据课题计划任务书或协议书应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协作费。5、科研人员工资、奖金、电话费、水电费及办公费等。6、项目组织实施费:成果鉴定会议费、咨询、评审费;实习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等。7、其它:含科研津贴及有关科技奖励费用等。第四章经费审批与报销第七条科研项目经费到达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领取“科研经费专用折”。报销时除课题负责人签字外,还须有经办人或验收人签字,凭经费专用折办理报销手续。第八条凡属国家规定的“控制社会公司购买力的商品”,原则上不得列入科研费开支,如个别项目确系科研需要,并在申报时己列入经费预算计划内的,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批准,按专控商品规定上报批准后购买。第九条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其产权归公司,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优先使用权。课题完成后归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使用。仪器设备的管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所购图书资料(含专业学术会议资料)、工具书等归部门资料室所有,报销前有关人员登记验收,并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后,方予以报销。第十条课题经费使用的权限,单项支出在l 千元以下,课题组长签字,部门审核,单项支出在1 千元以上,由部门领导批准,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部门领导同意,经中心主任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1、购置 1000 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等;2、赴省内、外调研和参加有关学术会议;3、进行实验室改造;4、向外转拨科研协作费;5、聘请实习人员;6、支付劳务费。第十二条科研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须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科研经费。第十三条凡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实习人员工资、咨询、劳务费等开支,需由本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审批。此类经费支出应从严掌握。第十四条成果鉴定及与有关的各种开支,课题负责人应提前编制经费开支预算计划,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第十五条凡在中心内领取科研所需的药品、试剂、器材、实验动物及打字、复印、摄影、冲印等费用采取内部转账形式支付。凡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等金额超过500 元以上,应采取转账或汇款方式,不得以现金支付,否则不予报销。办理各类报销手续时,均应凭具原始票据。第十六条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年度进展报告;或不按时填报项目总结报告;对于批准撤销或中止计划实施的课题,自批准之日起,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第五章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第十七条科研课题结束后二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会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管理人员抓紧清理历年账目,核实拨款和支出,认真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和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课题档案,一份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部门审核批复后予以核销。批准撤销或中止计划实施的课题也应按上述要求和程序办理,其结余经费上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作为公司科研基金,用于支持其它研究工作。第十八条课题完成后,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可按仪器设备总价值20%折算为项目结余经费(此项费用由使用部门从仪器设备购置中支付),—如继续用于本项目组研究工作,不再计价纳入项目结余经费。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凡个人收入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十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同审计部门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