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电话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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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电话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有限公司 差旅费及电话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差旅费、电话费管理,规范差旅费、电话费的报销程序及金额,本着“合情合理、规范标准、节约开支、保证工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细则。 管理层级 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 飞 机 火 车 总经理、副总经理 经济舱 软卧 一等座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部门主管 经济舱 硬卧 二等座 一类消费区 200 一类消费区 100 二类消费区 180 二类消费区 80 三类消费区 160 三类消费区 60 基层员工 经济舱 硬卧 二等座 一类消费区 180 一类消费区 80 二类消费区 150 二类消费区 60 三类消费区 120 三类消费区 40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说明: (一)、一类消费区范围包括:直辖市、省会、特区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广州、成都、南宁、杭州、南京、沈阳、乌鲁木齐、武汉、福、。 深圳、厦门、珠海、海口、三亚、东莞、中山、佛山、桂林、温州、泉州、石狮、青岛、烟台、大连、宁波、汕头、北海。 (二)、二类消费区:一些省会、地级市 济南、郑州、昆明、兰州、贵阳、南昌、石家庄、合肥、呼和浩特、太原、西 安、长春、哈尔滨。 (三)、三类消费区:除一类、二类外的地区 (四)、每天的伙食补助按照早、中、晚20%、40%、40%的标准填写, (五)、员工出差乘飞机须经总经理批准,才允许乘坐,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六)、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公司员工需要得到本部门领导批准,未获批准的出租车费不予报销,报销出租车票者,无交通补助。 (七)、部门领导按本规定核准本部门员工的差旅费标准并按财务制度审批报销; 财务部有权对超额或违反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差带车前往的不享受交通补助,过路过桥费、油费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九)、凡购票手续费、退票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有总经理签字批准,才可报销。出差地是分公司所在地并具有住宿条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十)、出差人员选择住宿宾馆时,应遵循力行节约的原则,应首选当地的快捷连锁酒店或签约酒店。 (十一)、出差如果是两人同行且为同性别时,应选择一个标准双人间住宿,可由一人按宿费标准较高者报销,也可分开报销,但所报销发票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宿费标准较高者。 (十二)、出差人员参加行业或其它会议,住宿涉及统一安排的,按承办单位规定执行。 (十三)、出差人员超出规定住宿未事先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原则上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十四)、出差乘车时间(以车票为准,下同)在7:00之前,给予早餐补助,在12:00之后给予午餐补助,在18:00之后给予晚餐补助。 (十五)、出差回程车到达时间(含晚点到达时间,下同)在6:00之后,给予早餐补助,在11:00之后给予午餐补助,在18:00之后给予晚餐补助; (十六)、如在出差单位用工作餐或由出差单位招待用餐,原则上由员工本人自觉不再报该餐补助,如果招待客人并报销餐费,个人不得再报该餐的餐费补助。 (十七)、在设有分公司的地方办理业务的业务人员,如中午不能及时返回办事处可报销中餐补助。 (十八)、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回家探亲,按照表中规定的标准保销往返交通费,探亲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不再计发。 (十九)、员工因工作调动、调迁途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按照表中的规定标准执行。 二、电话费报销标准: 岗位层级 通讯费标准 备 注 总 经 理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200元 部门经理 150元 销售部经理可酌情增加 员 工 60元 销售部员工可以适当增加 报销说明: 、电话费报销的范围为通话费、短信费,其他的如上网通讯费、增值费、点播费等与工作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单位报销总金额的80%,剩余20%由个人承担,不超过规定的限额。 、报销时提供本人姓名的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大写金额为准,依本标准限额报销。 三、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四、本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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