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的历史考察与当代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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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的历史考察与当代发展

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的历史考察与当代发展 班主任工作思考 2007-08-21 16:43 阅读122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摘 要:“班主任”不是国内教育学中的一个普遍概念,是现当代学校教育中随着班级授课制的传入国内而产生和设置的一种岗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班主任工作也成为我国中小学的重要教育力量。进入当代以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改革曾一度出现了价值观模糊和实践迷茫的徘徊,而当前班主任工作改革又呼唤专业自主的内涵。因此,非常有必要探讨其去向如何。 关键词:班主任工作制 班主任工作改革 班主任专业化 范式转型 自从“班主任”这一岗位在中小学设立以来,我国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几经演变,总体上满足了基础教育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由于国内基础教育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专业挑战和巨大的社会压力。面对新形势,非常有必要建构新的班主任工作。 一、考古: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的历史沿革 现代意义上的“班主任”岗位的正式设定是在1942年,迄今已有六十多年了。短暂的制度建设实践后,我国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从无到有逐步稳定下来。 (一)借鉴模仿别国办学实践,学生管理初步具备现代机制的一些特征 1862年,京师同文馆创立,首次采用“编班”、“分级”的教学组织方式,班级授课制移植到国内。当时同文馆内设“正提调”与“帮提调”,履行对生员的管理职能。“帮提调”必须“轮班在馆管理一切”。虽然“帮提调”的管理对象是同文馆的全体学生,但履行的职能与今天的班主任岗位职责已有一些交叉之处。笔者以为,这可以看作是我国“班主任”岗位的设置源头,也是现代学生管理机制创立的重要标志之一。 1878年,张焕伦创办的正蒙书院的教学方法采用班级授课制,把学生分为数班,每班设一班长,每斋设一斋长,斋长上有学长。“学长、斋长、班长”呈金字塔形垂直监督并统一于教员,今天的班主任工作制在工作流程上与这种学生组织管理体制基本相似。 1904年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各学校置本科正教员一人”,“任教授学生的功课,且掌所属之职务”。同年颁布的《各学堂管理通则》规定各校设“监学”或“舍监”,专门负责学生管理。今日的“班主任”的职责范围与这里的“正教员”、“监学”、“舍监”有些就与有些相似了,只不过职能不如今日的“班主任”明确、细致。 笔者以为,这三项重要的办学举措,尽管有的是以政府行为推行的,有的是以私人兴办私学的形式面世的,但都足以代表国内当时在学生管理上向西方借鉴学习的意图。 (二)探索在不断积淀中前行,并逐步建立了现代学生管理机制的雏形 随着新式学校的办学经验的不断积累,学生管理制度又有了新的发展。1922年颁行《壬戌学制》规定中学实行选科制,这是采用级任制的根基。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明令中学废止选科制,从而为采用级任制铺平了道路。1932年颁布的《中学法》明确规定中学实行级任制。级任教师负责一个学级的主要课程的教学和组织管理工作。当时的学校规模较小,一个学级往往只有一个班。因此,今天的班主任在岗位职责上与级任教师交叉更多了。 1938年,国民政府又将级任制改为导师制。后来出台的《中等学校导师制实施办法》规定:“各校应于每级设导师一人,由校长聘请专任教员充任之”,“训导方式除个别训导外,导师应充分利用课余及例假时间,集合本级学生谈话会、讨论会、远足会、交谊会以及其他有关团体生活之训导。”今天的班主任的岗位设置与导师负责班级学生管理的具体工作更为接近了。 (三)“班主任”这一岗位设置后,班主任工作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运行路径 “班主任”这一岗位名称最早是在解放区使用的。,绥德专署教育科于1942年编制的《小学训导纲要》首次提到了“班主任”这一岗位:“实行教导合一制,必须加强班主任的责任”。[i]1949年7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新区目前国民政府改革的指示》规定:在学校组织上(适用于完小)校长下设教育主任。取消级任导师,班设主任教员。[ii]今天的班主任的职责范围与这里的“主任教员”已大体相当,只不过名称不同罢了。 新中国成立后,也曾一度在中小学设级任主任,后又撤销级任主任,设班主任。[iii]1952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iv]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小学各班采取教师责任制,各设班主任一人”。“中学以班为教学单位,……每班设班主任一人,由校长就各班教员中选聘。”[v]这不仅明确规定了班主任的合法地位,更明确规定了班主任队伍的来源。自此以后,班主任工作制在中小学教育中普遍施行。 考虑到班主任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1978年正式实行了班主任津贴制度。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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