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3)控制图的种类 A.分析用控制图。主要是用来调查分析生产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绘制分析用控制图时,一般需连续抽取20~25组样本数据,计算控制界限。 B.管理(或控制)用控制图。主要用来控制生产过程,使之经常保持在稳定状态下。当根据分析用控制图判明生产处于稳定状态时,一般都是把分析用控制图的控制界限延长作为管理用控制图的控制界限,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取样、计算、打点,根据点子分布情况,判断生产过程是否有异常因素影响。 (4)控制图的观察与分析 绘制控制图的目的是分析判断生产过程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这主要是通过对控制图上点子的分布情况的观察与分析进行。因为控制图上点子作为随机抽样的样本,可以反映出生产过程(总体)的质量分布状态。 当控制图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点子几乎全部落在控制界限之内;二是控制界限内的点子排列没有缺陷。我们就可以认为生产过程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如果点子的分布不满足其中任何一条,都应判断生产过程为异常。 第三节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 (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 (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 (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 (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 (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 (9)水暖电卫安装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 (10)结构吊装就位偏差过大。 (11)预制构件裂缝,预埋件移位,预应力张拉不足。 (12)砖墙接槎或预留脚手眼不符合规范要求。 (13)金属栏杆、管道、配件锈蚀。 (14)墙纸粘贴不牢、空鼓、折皱、压平起光。 (15)饰面板、饰面砖拼缝不平、不直、空鼓、脱落。 (16)喷浆不均匀,脱色,掉粉等。 3.工程质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它的特点是: (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 (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 (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报告、调查及处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 111号) 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报告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优质工程创优监理方案.pdf
- 第1-4单元期中重难点检测(试题)-2024-2025学年数学三年级上册北师大版.docx VIP
- 大疆 精灵 Phantom 4 Pro V2.0 快速入门指南 用户手册.pdf
- XX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项目监测预警信息平台采购需求.docx VIP
- 最满意的三项工作和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3篇.docx
- 第1-4单元期中重难点卷(试题)-2024-2025学年数学三年级上册北师大版.docx VIP
- 送阅件-兖矿集团审计风险部.PDF
-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诊断报告.pptx
- NB∕T 31021-2012 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pdf
- 辽宁省名校联盟 2024年高三 10 月份联合考试 物理试卷(含答案解析).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