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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问责功能与完善
浅析网络问责功能与完善
【摘要】网络问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在发达的网络技术帮助下,正逐步走进中国的政治生活。实践表明,网络问责在推进民主政治进程、激发公民的问政问责意识、遏制渎职腐败行为、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环境和完善健全监督问责体系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其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政府、公民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推动网络问责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问责;作用;完善
2003年的“非典(SARS)”危机开启了中国官场的“问责风暴”。纵观近年来引人注目的公共事件,如陕西的“周老虎事件”,厦门市民抵制PX项目的“散步事件”,浙江温州和江西新余等地公务员出国考察账单曝光事件以及“林嘉祥事件”、“周久耕事件”等,都包含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公民个人或集体直接指控或主张追究政府及其官员的责任,谋求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自问责制进入理论研究的议程以来,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究者们都看到了公民参与的价值和意义,提出了许多促进公民参与问责的构想。问题是,公民并不只能是作为附和者或见证者来参与权力监督机关实施的行政问责活动,他们也能够直接指控或主张追究政府及其官员的责任,比如举报、信访、行政诉讼甚至抗议性行动等。
一、网络问责的概念与特点
(一)问责的概念
在中国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都没有“问责”这个词,查阅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的《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汉英综合大辞典》等等,都没有收录“问责”这个词。它来源于西方,是伴随现代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产生而产生的。在《麦克米伦高阶美语词典》中,对问责的解释为:“当一个人处于某一种特定职位时,公众有权力对其进行批评,而其本人有责任对于某职位有关的所发生的事情向公众进行解释。”但是,在西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问责”概念。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问”有“追究”的意思,“责”有“责任”的意思,因此,“问责”就??“追究责任”的意思。我国2005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入了这个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问责的解释为:“动词,追究责任。”《公共行政与政策国际百科全书》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将问责定义为:“问责是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的一种关系,即获得授权的代理方(个人或机构)有责任就其所涉及的工作绩效向委托方作出回答。”因此,从中外词源学的角度来看,“问责”就是要在一定的约束下履行职责并对其成果负责,包含着追究责任和承担责任的含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与普及,网络问责作为一种新的问责形式,利用网络问责所揭露的事件以及学术研究在媒体频频出现。网络问责,是指网民以网络系统为平台,通过网络聊天、发帖、转载、博客、播客等方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披露、揭露或质询,从而引起传统媒体的广泛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对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行政责任的政府或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追究责任。
(二)网络问责的特点
1.问责主体的隐蔽性。网络问责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网络时代下的问责主体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就是说网民无需在网上注册真实信息,可以匿名或假名上网,也可以异地上网,以虚拟的身份直接参与对事件的表达。这样,一是避免了网民与问责客体的直接接触,从而使网民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并免除其后顾之忧;二是通过对事件的表达,迅速发掘、召集利益共同体,引起其他或网络媒体的关注,使一个人的声音变成群体的呼声,最终成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处理,实现对责任人的问责。所以说,网络问责主体的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激起了公共表达的热情。
2.问责言论的自由性。言论自由是一个国家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地域间民主制度成熟程度的不同,参与表达意愿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大多数民众并不愿意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过去实名制的监督,往往由于身份的公开性使人产生诸多的顾虑,让人很难表达真实想法,不愿意把自身推向风口浪尖,往往随大流,甚至说假话。
网络问责这一方式由于其匿名的特征而彻底消除了人们的焦虑,迅速改变了这种现状,使问责主体所要表达的观点、思想和理念更加全面、更加充分、更加自由。在网络参与过程中,问责主体可以无所顾忌,畅所欲言,因而可以迅速、集中、真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要求,颠覆了传统制约民众参与意愿表达的习俗,以其自由开放的理念使民众的政治自由得到了充分的张扬。
3.问责客体的广泛性。(1)网络问责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传统的行政问责方式,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公民一般不能对本地区以外的政治生活发挥影响,而网络的出现则可习跨越和突破地域界限,可以无障碍地实现异地政治参与,对政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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