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论网络货币法律性质.docVIP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网络货币法律性质

论网络货币法律性质   摘要:网络货币是伴随网上交易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支付手段。目前,对于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尚无一个统一的观点,代表性的观点是商品说、代金券说、电子货币说和货币说四种,这几种观点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各网络服务商发行的网络货币不是电子货币,也不是新型的货币,而是一种准货币。正确认识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对于促进网络货币和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经济;网络货币;法律性质   作者简介:黄良友(1970-),男,湖南郴州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网络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F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3-0149-04 收稿日期:2008-01-30      随着我国网上交易的发展,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货币”,对于网络货币,也有人称之为网络虚拟货币、网币或虚拟币。文化部等14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则称之为虚拟货币。几乎每家知名的网络服务商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货币,其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据业内人士估计,国内因特网已形成每年几十亿元的网络货币市场,而且这个市场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杨丽媪,2006)。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对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对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作一探讨。      一、网络货币的涵义      随着网上交易的迅猛发展,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货币。目前,我国主要的网络服务商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货币,如腾讯的Q币、新浪的U币、百度的百度币、网易的POPO币、盛大的盛大元宝币、猫扑的MM币、搜狐的狐币、联众的联众币等,品种已达10多种。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网络货币外,在网络游戏中还存在各式各样的游戏币如天堂币、金币、热血币、坦克币等。这些游戏币往往用网络货币购买,只用于特定的游戏,适用范围极窄,与本文所讨论的网络货币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来将其纳入网络货币。其中,功能最多、影响最大、使用人数最多的是腾讯公司推出的Q币。目前使用Q币???人数已经超过2亿人。最初,网络货币都是由网络服务商作为积分奖励而免费赠送给用户或网民,但后来也允许用户用现金购买。对于用户获得的网络货币,网络服务商将其充入用户的虚拟账户,然后用户再用这些网络货币购买或支付虚拟产品和服务,甚至用于购买实物商品。网络货币最初的用途是用于购买或支付各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但随着网络货币的发展,其用途逐步扩展到在线购买各种软件(如瑞星杀毒软件)、各种电话卡、图书、影片和音乐的下载服务,交纳电话费和短信费,甚至可用于购买MP4、数码相机等实物商品以及为超女投票、支付论坛版主的工资等。   虽然目前网络货币已成为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名词,但对于什么是网络货币,尚没有一个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网络货币是“网络服务商为方便网上交易行为,降低其交易成本而开发的一种支付手段”(张磊,2007)。有的人认为,网络货币“是指一些网络公司为方便网民支付服务费用,推出的一种网上虚拟货币”(钟孝生,2007)。上述定义虽然揭示了网络货币的一些特征,但很不完善,未能全面反映当前我国网络货币的本质属性和功能。结合当前我国网络货币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网络货币是由网络服务商发行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并通过因特网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当前,我国各网络服务商发行的网络货币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虚拟性。网络货币的虚拟性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网络货币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依托特定网络空间的一种无形的支付工具。网络货币只能在网络虚拟空间内流通,对网络虚拟环境具有极强的依赖性,离开了网络空间,网络货币也就不复存在。二是网络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用电子信息传递形式进行传输,完全通过网络和电子数据表现出来,持有者得不到现实货币或传统支付工具那种持有的实际感觉。   第二,封闭性。这种封闭性表现在:一是网络货币一般只限于购买或支付发行网络货币的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不能用于购买其他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也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二是网络货币与现实货币只能进行单向流通,不能进行双向流通,即只能用现实货币购买网络货币,而网络货币不能自由兑换为现实货币。   第三,自治性。目前,现行法律对网络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几乎没有规定,也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网络货币完全由各网络服务商自行发行,其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规模、使用范围均由各网络服务商自行确定,不需要经政府任何部门备案、审核或批准,也几乎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控制,网络服务商对网络货币享有完全的自主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