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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庞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湖南省电力公司贯彻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电力公司
二00六年六月
目 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
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6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9
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11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13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15
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18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23
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28
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33
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40
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46
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48
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54
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58
17 防止火灾事故………………………………………………59
18 防止交通事故………………………………………………62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实施细则:
1.对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主要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操作监护人、操作人、项目负责人等每年进行一次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熟练掌握和正确理解规程要求,确保实施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满足工作现场实际。
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履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三项职责。工作票负责人在接受工作任务后,要认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并召开班前会,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工作许可人收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必要时补充安全措施。
3.每一个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施工前按程序进行安全交底,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签名认可。措施未交底和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禁止进行施工作业。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时,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签名认可。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细则:
1.各单位应制定实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制度,组织制定各专业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发放到班组。班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制定范本,力求危险点分析准确、全面,控制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2.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再次组织工作班成员针对工作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地点和范围,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和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进行“三交”后,每一位工作班成员(包括配合工作的临时工等人员)必须在工作票上亲自签名确认。
3.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应按专业工种的要求正确着装,并戴好安全帽。
1.1.3 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实施细则:
1.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制定详细的现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按《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要求设立规范的警示牌。对于交叉作业,只有在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才能同时施工。
2.工作负责人为检修作业的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原则上不得参与工作;但在设备全部停电,没有触电危险、没有高空坠落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参与工作。
3.根据需要设置的专责监护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得参与工作,只能履行监护职责。
4.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包括专责监护人员)、操作监护人、专职安全监督员、起重指挥员必须身着“红马甲”实施监护。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实施细则:
1.各单位建立、完善员工安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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