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_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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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训 德 能 兼 备 学 以 成 之 轻 院 精神 自强 敬业 求实 创新 办学思想 植根岭南文化, 传承职教精髓, 锻造技能英才, 创建高职名校。 办学理念 高素质为本 高技能为重 高就业导向 创新促发展 目 录 第一篇 国家教育部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14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6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21 第二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8 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修订)…………………………44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54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例(修订)……………………57 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修订)………………………61 学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63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试行)……………………68 考勤管理规定(修订)………………………………72 考试纪律(修订)……………………………………74 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76 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78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8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经济困难程度评审办 法(试行)……………………………………………87 关于缓交学费的规定(修订)………………………93 学生行政处分条例(修订)…………………………96 学生申诉处理规定………………………………………105 受处分学生管理规定 …………………………………114 学生文明行为指引 ……………………………………116 第一篇 国家教育部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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