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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节
第三节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甲持刀追杀乙,乙的朋友丙路过,用气枪打伤了甲,丙的行为是 (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犯罪 D.防卫过当 一、正当防卫(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例子:97年10月21日晚,王某与女友看完电影散步回家时,受到两名青年的挑衅,绕道时,两人仍纠缠,被迫还手。便衣警察李某路过时,为阻止斗殴抓住王某的手,王某误以为李某是同伙,另一手掏出随身带的手果刀,刺向李某。 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当防卫——条件 (一)为使合法权利免受侵害——防卫目的的正义性 如防卫的目的和动机是非法的—不构成。如: 1、防卫挑拨——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挑拨、寻衅等不当手段,故意挑起对方先对自己进行伤害,然后借口实施“正当防卫”来侵害对方的行为。 2、互相斗殴——双方都有非法侵犯对方的意图而发生的互相侵害的行为(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 3、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不具有防卫目的的正当性 例如——走私犯为了保护其走私的赃货而将小偷打伤或打死;赌博犯为了保护其赌资而将另一行抢的赌徒打成重伤 4、主观上出于加害对方的故意,在行为实施过程中,却无意中制止了对方对他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是正当防卫。如:甲窃他人钱财,乙见财起意抢甲。 正当防卫——条件 (二)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想象或者推测的 假想防卫——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如夜间误认为来访的客人为盗贼而对其棒击而造成客人重伤。再如对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对与不法侵害人无关的人实施了所谓的正当防卫。 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防卫人的行为可能是过失犯罪,也有可能是意外 事件,但是应该排除行为人故意犯罪的可能性。 正当防卫——条件 (三)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合法行为,如执行公务 ?对于正当防卫可以进行反防卫吗 ?如果侵害者是精神病人或是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吗 正在进行 ——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案例:不适时 已经开始-事前防卫 ?开始时间的认定 尚未结束-事后防卫 ?安装防卫装置防将来 正当防卫——条件 (四)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可以擒贼先擒王?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只有对不法侵害本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及其他权益造成某种损害,才能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 所以,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反击,而不能反击任何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友等) 正当防卫——条件 (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必要限度--必需说+基本相适应说。即原则上应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为限度,同时考虑所保护的利益的性质和可能遭受的损害的程度,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性质和程度大体相适应。 旧刑法十七条: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特殊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称为无限防卫权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一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例二 李某与王某有仇,扬言要报复王某,并准备了菜刀。王某得知此情况后,手持匕首闯入李某家中将李某捅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故意犯罪 例三 甲某见其弟遭一伙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围攻,被迫自卫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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