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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认知语言学新视角――构式语法

浅析认知语言学新视角――构式语法      作者简介:吴玲玲(1987-),女,汉族,重庆江津人,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0级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          摘 要:构式语法是近年来认知语言学研究的新动向,由于其处在理论前沿而备受学者们的关注。本研究在构式语法产生的时代背景下,对其基本理论进行阐述,并着重分析了一些知名学者对构式语法持有的观点,同时探讨了构式语法的特点。构式语法是研究语言的一个新的视角,它打破了语言学研究领域的固有模式,是语言学理论方面创新。本文对构式语法进行探讨,希望能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构式语法;语言习得    一.引言    近年来,在认知语言学方面,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诸多理论,构式语法由于其处在认知语言学理论的前沿而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构式语法理论产生于上个世纪九???年代,至今只有二十余年发展历程,但却因为它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拥有强大的解释力,对语言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构式语法以全新的视角来阐释语言的本质,打破了语言学研究领域固有的模式,使先前未能得到解释的语言现象有了新的突破口,是语言学理论的创新。    二.构式语法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具体理论    (一)产生背景    比较传统的形式语言学理论强调模块论,该理论认为人的语言能力是天赋的,而习语是只是语言中有问题的或者是个别的语言现象。因此,传统的语法理论中并未对习语这类语言现象进行阐释。学者Fillmore和Kay等,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年开始研究习语,逐渐形成了构式语法理论,从而弥补了语言学上的不足。    构式语法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关键理论:一是Fillmore学者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的格语法(Case Grammar),该理论强调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二是Lakoff学者在1977年提出的格式塔语法(Gestalt Grammar),他认为整体并不是各部分之和,整体的意义大于各部分相加的意义;三是Fillmore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立的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理论,该理论认为要理解语言中词语的意义,需先具备概念结构,也就是语义框架的知识。这三种理论奠定了构式语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二)具体理论    1.构式语法的定义    知名学者Adele E.Goldberg在1995年发表了博士论文《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并在美国出版,并标志着其独具特色的构式语法理论的诞生。根据Goldberg的观点,构式语法的定义是:凡某一语言型式(pattern),如果其形式和功能的某些部分不能严格地从其组成成分或已知的结构中得到预测,就可称为是一个构式。她认为,当且仅当C(construction)是一个形式与意义(Form and Sense)的结合体,且形式Fi或者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组成部分或其它先前已有的构式中严格推导出来时,C即是一个构式①。只要形式、意义或用法不能从其组成成分或其他结构式中推知出来的语言表达式,都在“构式”范围内。    Goldberg认为一个构式的整体并非各构成成分之和,也就是说,根据部分构成成分的形式或意义,并不能推导出该构式的整体意思。构式语法理论认为语言的基本单位是构式,语法中的每一个基本句型都与其相关。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并注重形式和意义之间的一一映射关系。    2.构式语法的特点    从诞生至今,经过二十余年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构式语法已逐渐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点。首先,构式语法强调非模块性。该理论与强调模块理论说的传统语法不同,它遵循完形理论(即格式塔理论)的观点,认为构式是一个整体概念,形式和意义是语法中每个具体构式或规则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语言中的不同模块,所以每个语法构式都是形式与意义的结合,需要统一起来进行研究。    其次,构式语法强调语言创新,即创新性。固有的形式语言学理论从人的先天能力角度进行思考,分析语言现象时用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而构式语法理论则是把人的认知能力纳入到语言现象中,将语言与认知能力联系起来研究,并认为构式是人心理表征的基本方式,扩大了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基础,促进认知语言学进一步发展。    三.构式语法的贡献    形式与意义的匹配是语言研究过程中的重要议题,而构式语法则刚好在这方面体现其优势,在儿童语言习得和汉语研究两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    1.构式语法与儿童语言习得    构式语法理论持有这样的语言习得观,即儿童在习得语言时,可以自主从早期阶段习得的往往不合语法的构式慢慢像成熟阶段的构式体系过渡;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主要是把某个语言表达的意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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