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佐升技士.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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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升技士

本校組織及行政同仁之 權利與義務 報告人:陳聰憲 壹、本校組織現況 一、單位設置情形 二、行政人員之配置 三、本校與他校職員配置情形比較 一、單位設置情形 (一)行政單位設置情形: (一)行政單位設置情形: (二)教學單位設置情形: 二、行政人員之配置 三、本校與他校職員配置情形比較 貳、學校行政人員基本之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二、義務 一、權利 (一)俸給權   1.本俸   2.專業加給   3.技術加給   4.主管加給 (二)退休金權 (三)保險金權   1.保險費率:依月俸額4.5%至9%計,由被保險人    負擔35%,政府及學校各補助百分之32.5%。   2.現金給付: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補助。 (四)撫卹金權 (五)休假權 (六)職務上使用公物公款權 二、義務 (一)忠實之義務 (二)執行職務之義務 (三)服從命令之義務 (四)保守秘密之義務 (五)保持品位之義務 (六)請假之義務 (七)不為一定行為之義務 參、新進職員遴選程序 肆、敘薪 伍、考績 陸、升遷 陸、升遷 陸、升遷 陸、升遷 柒、獎助 柒、獎助 柒、獎助 柒、獎助 捌、獎勵及表揚 捌、獎勵及表揚 捌、獎勵及表揚 捌、獎勵及表揚 玖、差假 玖、差假 玖、差假 玖、差假 捌、差假 拾、公保 拾、公保 拾、公保 拾、公保 拾壹、健保 拾壹、健保 拾貳、勞保 拾參、退休 拾肆、資遣 拾伍、請同仁協助事項 一、請以線上作業申請「進修研習獎助」及「請假」 二、請速選擇薪資所得之扣繳方式 三、請參加經濟部「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課程 四、請核對「個人資料表」,並簽名確認 五、請多注意E-mail信箱及本室網頁訊息 一、請以線上作業申請「進修研習獎助」及   「請假」 有關教職員申請「進修研習獎助」及行政同仁申請 「請假」等2項作業,自本(8)月1日起,已開始實施 線上申請,請多加利用。 由於該2項作業,目前無法比照電子公文系統採用線 上簽核,故請同仁於線上作業外,仍需將該2項申請 表下載,以紙本方式處理。 二、請速選擇薪資所得之扣繳方式 依新修正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薪資所得每月「應扣繳稅額」,可自行選擇「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六」或「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本室前於本(6)月2日分別上網通知全校教職員工填妥「固定薪資所得扣繳方式選定表」繳回本室,但目前仍有不少同仁未繳回,敬請於本日惠予補填,以憑扣繳。 三、請參加經濟部「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課程  依教育部台電字第0970053686號函及本校96學年度第2學期保護智慧財產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決議,為加強「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之維護與宣導,圖資中心已將本校網頁智慧財產權入口處(.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77)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網站連結,本室並於本(6)月5日函請全體教職員同仁踴躍上網查詢並參加相關課程。 四、請核對「個人資料表」,並簽名確認 為建立本校人事系統及重新編印教職員通訊錄,本室現正重新整理全體教職員工個人之基本資料。為使您的基本資料正確無誤,敬請各位同仁務必確實核對,本日所發之「個人資料表」,並簽名後繳回。 五、請多注意E-mail信箱及本室網頁訊息 自本(97)學年度起本校工讀人力減少,往後凡本室各項通知,將先以E-mail傳送各同仁,並公告於本室網頁之必威体育精装版消息,敬請同仁隨時注意並相互轉知。謝謝! (一)申請資格條件:專任教師兼任一、二級主管、專案教師及 全體行政人員。 (二)給假日數: 1.在校服務滿1年,自第2學年度起給予休假7日。 2.在校服務滿3年,自第4學年度起給予休假14日。 3.在校服務滿6年,自第7學年度起給予休假21日。 4.在校服務滿9年,自第10學年度起給予休假28日。 5.在校服務滿14年,自第15學年度起每年給予休假30日。 十 四 、 休 假 相    關    權    益 項目 (一)自得請領之日起,經過5年不行使而消滅。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 致不能行使者,自該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二)所謂「得請領之日」,就殘廢給付,係自「確定成殘之日」起算, 養老給付係自「退休、資遣、離職退保生效之日」起算,死亡給付 及眷屬喪葬津貼係自「死亡之日」起算。 二 、 給請 付領 時保 效險 (一)眷屬喪葬津貼:公保現金給付請領書、死亡證明書、死者死亡戶籍 謄本、被保險人戶籍謄本、台銀存簿封面影本。 (二)殘廢給付:公保現金給付請領書、公保殘廢證明書(由中央衛生主 管機關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之主治醫院出具)、現金付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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