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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能电力 股票代码:60002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4年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使用的简称同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号)浙能电力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434.06亿元,不低于15亿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3、电价调整的风险
在中国现行的电力监管体系下,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主要由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发电企业无法控制或改变上网电价的核定标准。如果相关部门对上网电价向下调整,则可能会对浙能电力的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国家竞价上网的实施方案、新的电价机制尚未出台,浙能电力未来的电价水平亦存在不确定性。若竞价上网全面实施,发电企业间可能就电价展开竞争,可能会影响浙能电力的盈利能力。
4、区域用电需求下降的风险
浙能电力的发电机组主要集中在浙江省范围内,处于中国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区域,该地区长期以来保持了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但近年来,由于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宏观经济结构调整,浙江区域经济的增长趋势也逐步放缓,从而使得区域用电量的增速下降。若浙江区域经济增长速度出现放缓甚至下滑的趋势,则很可能会导致该区域内的工业和居民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甚至下降,进而可能降低公司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对浙能电力的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因修正转股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无法实施。此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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