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2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左岸王府小区三期)解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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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左岸王府小区三期)解析.doc

协议编号: JZQHYF-2015-010—03 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 甲方:江苏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 为切实保障居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抢修等均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颁发的有关规定。为业主能够在正常的用电过程中,提供清洁、安全、经济、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供电优质服务。现根据甲方居住区工程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工作(不含临时施工用电),使广大业主用电满意。为此,经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左岸王府小区三期 2、项目账号: 甲方:32001727136052504117(开户行:建行城北支行) 乙方:1110050119295598014(开户行:工行城北支行) 3、项目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南昌路西侧、樱花路南侧。 4、项目内容及规模: 左岸王府小区由江苏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南昌路以西,樱花路以南。项目2010年2月经淮安市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2010年3月经市规划局审批同意规划方案。 左岸王府三期总建筑面积为103154.56平方米,住宅形式为别墅、小高层及高层。其中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64342.3平方米,别墅建筑面积29694.5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为7941.69平方米。 5、居住区工程建筑面积 左岸王府小区三期居住区工程建筑面积,暂按规划总平面图标注的建筑面积确定为103154.56平方米(不同类别建筑计价数据详见本协议附件估价表)。工程交付前,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最终计费面积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等规划部门出具的最终材料核定。以上证件的的附件材料可作为分类面积的统计依据。对规划文件中未涉及或未明确分类的,可参照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的房产实测报告核定。 第二条 供配电工程的项目划分 1、供配电工程所涉及的电气工程由乙方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等规范及标准负责建设。具体包括:供配电工程设计及审查、物资购置、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 2、甲方无偿提供供配电设施用地,供配电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含建筑物、构筑物、电缆管沟等)由甲方负责建设。 3、供配电工程前期费用(各种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政策处理、市政规费等)由甲方负责缴纳。 4、供配电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前置(线路通道规划、顶管、挖掘)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 第三条 供配电工程费的收取 1、本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费,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2、本期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费暂定为00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壹万伍仟玖佰肆拾叁元整)。(根据测算本期总价实际00元,分四次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其中一期预缴的30%费用5321118.00元,在本期收费总额中扣除(分两次扣除,分别在第二次、第三次中各扣除15%),小区三期总收费金额00元。) (费用计算过程详见估价表) 2.1第一次,在施工用电送电前,由甲方按本期暂定总价)的10%向乙方缴纳1773706.00元(大写:壹佰柒拾柒万叁仟柒佰零陆元整)。 2.2第二次,在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图纸设计审查后,物资计划上报前,甲方再按本期暂定总价的40%(7094824元)扣除一期预缴的15%(2660559元)后,向乙方缴纳4434265.00元(大写:肆佰肆拾叁万肆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2.3第三次,在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开工前,甲方再按本期暂定总价的40%(7094824元)扣除一期预缴的15%(2660559元)后,向乙方缴纳4434265.00元。(大写):肆佰肆拾叁万肆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2.4第四次,在供配电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装表接电前,按最终核定的居住区建筑面积(核定方式见第一条第5款),由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余款。 如甲方该居住区项目分期建设,而供配电工程的全部或部分按规划必须在本期的住宅建设工程中一次建设到位时,则后续住宅建设工程按建筑面积的10%计入本期工程费,在甲方后续工程建设时,按照当时政府规定收费标准和确定的面积测算该部分服务费,并与前期收取的该部分服务费进行抵扣。供配电工程实施后,如甲方后期住宅工程停建或改变用途而供配电工程已经实施的,已向乙方交纳的后续住宅供配电工程服务费不予退还。 根据《江苏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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