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电投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四二二”工程建设目标,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见附录。 第三条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制度是集团公司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四条 为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工作要尽可能与达标投产年度考核、安全检查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结合进行。 第五条 水电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巡视包括对质量管理行为的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见附件Ⅰ、Ⅱ、Ⅲ、Ⅳ。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独资、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质量巡视程序和内容 第八条 质量巡视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每个水电项目一般每年安排一次现场质量巡视。在工程建设重要阶段(如截流、工程蓄水和首台机组发电等),可增加现场质量巡视次数。 第十条 对工程现场进行质量巡视前,集团公司工程部一般提前15天通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准备自检报告和备查资料。 第十一条 现场质量巡视工作,一般采取察看工程现场、听取汇报和查阅原始资料等形式。现场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部位,巡视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关键部位,应进行重点检查。查阅原始资料应重点抽查各项检测检验、验收签证等原始资料。检查原始资料的记录是否规范、真实、准确及适时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现场检查一般采用与各参建单位单独座谈的形式。 第十二条 质量巡视组通过现场巡视,提出现场质量巡视报告,并将有关巡视情况及时通报工程建设各方。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将现场质量巡视报告印发给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集团公司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章 质量巡视组专家 第十四条 质量巡视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可根据需要,配备不同专业的专家。 第十五条 质量巡视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具备丰富的水电工程建设经验。 (二)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 (三)从事水电工程建设1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质量巡视工作。 (五)具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六条 质量巡视组专家不参与本人或所在单位参建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巡视。 第四章 资料准备 第十七条 工程参建各方,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安装和生产运行等单位,在接受巡视检查前都应根据承建的项目和质量管理职责,按本规定要求准备相应的自检报告和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 自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形象面貌,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已完工程质量分析及其评价,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采取的措施等。自检报告还应包括前次巡视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工程建设各方提供相应的备查资料,主要包括勘测设计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的具体方法、程序等资料,施工方案、方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查验收签证等。 第五章 质量巡视报告 第二十条 质量巡视组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现场质量巡视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质量巡视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工程任务、规模、枢纽布置、各主要建筑物特性,项目股东、股比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工程主要分标及承建单位,承包合同的质量目标和主要质量技术要求,主要工程建设目标等情况。 (二)工程形象面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要求与实际施工进展等情况。 (三)以往质量巡视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及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包括质量计划、质量管理职责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等情况。 (五)工程质量状况及评价: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但不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分析意见及建议。 (六)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七)质量巡视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OO三年九月三日起实施。 第

文档评论(0)

almm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