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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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使学生获取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学院对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全院各类实习实训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类实习实训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类实习实训由院、系主任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类实习实训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负责。其它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一)院领导的职责 (1)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审核各专业制定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管理使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聘任等。 (2)指导和督促教务处认真履行实习实训相关的管理职责。 (3)组织实施实习实训质量监控、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 (4)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拓展与建设。 (5)组织制定学院有关实习实训的管理办法。 (二)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全院学生实习实训的行政管理部门,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全院实习实训管理相关文件。 2、收集整理各院、系上报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预算情况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3、组织检查各院、系各专业实习实训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 5、收集、汇总各专业的专业实习实训鉴定表、各院、系的实习实训总结等资料,并按教学资料归档规定的期限保存。 (三)院、系(专业基层单位)的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当年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并按教务处的要求按时上报审批后执行。 2、慎重选择、落实实习实训地点,包括拟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挂牌等相关工作。 3、认真选派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 4、实习实训前对参与实习实训的师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和安全教育,交待实习实训注意事项,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三、四),让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目的、任务、要求,并针对每次实习实训的特点进行实习实训态度和实习实训纪律方面的思想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加强跟踪管理,在实习实训中若出现特殊问题须及时汇报。 5、检查各实习实训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实训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习实训质量检查。 6、实习实训结束后,要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实训总结,并组织实习实训汇报交流。 (四)实习实训前必须成立由师生组成的实习实训队(或领导小组),以领导完成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另外,成立临时党、团小组(或支部)负责安排实习实训期间的思识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生活,保证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 二、实习实训计划和大纲 1、实习实训计划由院、系(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全程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习实训计划,在学年度上学期(9月份)上报学院教务处,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实习实训计划要尽可能具体,写明实习实训时间、地点、人数、目的、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经费预算等,以便统一安排和检查。 2、在执行实习实训计划中,若遇特殊情况改变实习实训计划时,须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教务处须提前将批准的实习实训计划以教学任务书的形式下达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执行实习实训计划。 4、实习实训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实训的依据文件,各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认真编制实习实训大纲(参考格式见附件一),经院、系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5、为提高实习实训效果,教学基层组织必须安排相关教师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实训要求和完成实习实训内容的办法,在实习实训前发给学生。 三、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实训前深入实习实训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介绍实习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实训计划;对学生提出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按照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完成指导实习实训的任务。未经院、系主任和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减少实习实训项目和内容。 3、实习实训期间深入实习实训现场组织现场教学,请实习实训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作报告、讲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另外,要向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或思考题,组织阶段小结、交流实习实训经验。 4、负责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向对方汇报和了解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争取对方的指导,尊重对方的意见,搞好校企关系。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学校联系解决。 5、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实训纪律;对严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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