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外资以综合帐户从事我期货交易作业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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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外资以综合帐户从事我期货交易作业手册

境外外資以綜合帳戶從事我國期貨境外華僑及外國人除可以直接帳戶方式,委託本國期貨商從事我國期貨交易外,尚可經由綜合帳戶間接從事我國期貨交易。綜合帳戶旨在提供境外華僑或外國人透過當地國之期貨經紀商從事我國期貨交易一個更快速便捷之管道。境外華僑或外國人透過綜合帳戶從事我國期貨交易,必須先與境外外國期貨商完成開戶,境外外國期貨經紀商接受境外外國個別交易人之買賣委託,須將個別交易人之交易指令轉達予本國期貨商。就本國期貨商而言,綜合帳戶之買賣委託、保證金收付等,均與綜合帳戶下個別交易人無關,完全由境外外國期貨商負擔所有的義務履行與賠償責任。開立綜合帳戶之境外外國期貨商對於受理綜合帳戶之本國期貨商,得不揭露其綜合帳戶下個別交易人之身分資料及交易資料。本國期貨商視綜合帳戶為單一交易帳戶,綜合帳戶之委託買賣與結算交割,除部分規定稍有不同外,其餘與一般帳戶無異。 目 錄 步驟 1: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指定國內代理人 4 步驟 2: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取得身分登記 4 步驟 3:境外外國期貨商洽定本國期貨商,開設綜合帳戶 6 步驟4:交易與結算作業 9 步驟5:到期交割作業 11 步驟6:部位申報作業 11 步驟7:市場監理 12 綜合帳戶流程說明 步驟 1:境外外國指定國內代理人 1.境外外國欲於本國從事期貨交易者,首先須指定國內代理人,辦理下列事項:(1)國內期貨交易之開戶、買賣交割、資料申報、買入商品之權利行使、結匯之申請及繳納稅捐等各項手續。 (2)簽訂風險預告書及受託契約書。 (3)代辦繳納期貨契約之原始保證金與補繳追繳保證金、賣出選擇權契約之原始保證金與補繳追繳保證金暨買入選擇權契約之權利金。 (4)代收主管機關或期貨交易所送達之書件。 2.國內代理人之資格,以銀行。 步驟 2:取得 每一均須取得ID),編碼方式為:Fxxxxxxx,該ID之取得委託。步驟 2:取得ID 1.每一均須取得ID),編碼方式為:Fxxxxxxx。該ID之取得,外國期貨商委託。 2.受託辦理外國期貨商ID登記時,應留存該外國期貨商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3.同一外國期貨商已具ID者,應沿用原ID開立帳戶,不須重複申請ID。沿用原ID,不須重複申請ID。 步驟:外交易人取得ID 1.每一外國交易人須取得ID)始得於本國從事期貨交易。該ID之取得,外國委託。編碼方式為:Fxxxxxxx。 .辦理國交易人ID登記作業時,受理申請者()應留存該交易人相關身份資料備查。3.同一外國已具ID者,應沿用原ID開立帳戶,不須重複申請ID。沿用原ID,不須重複申請ID。 步驟 :外國期貨商洽定本國期貨商,開設綜合帳戶 1.外國期貨商應洽定本國期貨商開設綜合帳戶。 2.接受開立綜合帳戶之本國期貨商,必須具有期交所結算會員資格。 3.同一因交易策略或客戶屬性不同,得於同一國期貨商開立個綜合帳戶同國期貨商開立個綜合帳戶。 4.綜合帳戶之開設,應辦事項如下: 步驟 :本國期貨商為外國期貨商進行資格審查 本國期貨商應就欲開設綜合帳戶之外國期貨商進行資格審查,開立綜合帳戶之外國期貨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經主管機關之外國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者。 (2)最近1年在其本國未曾受期貨者。 (3)最近3年內未有違背交易契約或。 (4)有受之情事。 步驟 :協議綜合帳戶部位申報人 1.每一綜合帳戶議定部位申報人,辦理每日部位申報業務。 2.綜合帳戶部位申報人資格限為本國期貨商、外國期貨商或外國期貨商之國內代理人。 3.綜合帳戶部位申報人須負每日申報部位明細資料之義務,經與本國期貨商協議後,可變更部位申報人,惟須向期交所書面申報異動。 步驟 :簽訂受託契約與風險預告書 1.本國期貨商與開立綜合帳戶外國期貨商之受託契約內容規定,包括下列事項:()開立綜合帳戶境外外國期貨商。 2.本國期貨商與外國期貨商簽訂綜合帳戶受託契約後,除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31條規定建立資料外,並應留存以下資料: (1)ID登記完成證明文件。 ()外國期貨商指定國內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符合綜合帳戶開設條件之證明文件。步驟 :期貨商上傳綜合帳戶開戶資料 國內期貨商於接受綜合帳戶開立後,應比照一般交易人透過MTS上傳交易人基本資料步驟 :期貨商書面申報1.本國期貨商於受綜合帳戶開立後,除透過MTS上傳交易人基本資料外,另應檢附以下資料,向期交所書面申報: (1)受託契約影本。(2)影本。 ()完成證明文件影本。 ()符合綜合帳戶開設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外國期貨商指定國內代理人之授權書影本。 ()國內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該綜合帳戶之申報人協議結果約定書本。()。2.綜合帳戶開戶申報文件不全、所載不實時,期交所得通知其補正,本國期貨商如未補正,或不符合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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