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佳木斯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佳木斯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为了快速、有序、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动物疫情,同时市政府负责协调和援助工作。 1.2.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2.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建立、完善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1.2.4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密切合作,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l.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佳木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重大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重大损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l.5突发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及我市周边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我省我市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5.2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市及相邻市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我市及相邻市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我市及相邻市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且连片发生;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我市及相邻市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市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到我市及相邻2个以上市的行政区域,或者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的病例,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动物疫情。 1.5.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市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我市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我市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我市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母种发生丢失。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1.5.4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 (3)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辖区域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almm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