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模拟法庭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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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模拟法庭总结

? ? ? ? ?中学生模拟法庭总结 篇一: 初中生模拟法庭案例2017年新版 未成年人犯罪模拟法庭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寻衅滋事 洛阳法院少年庭 审判长: ?1人 审判员: 2?人 书记员: 1人 公诉人: 2人 辩护人: ?2人 被告人: 3?人 被告人: 贾浩,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学生。 被告人: 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 包志林,本市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 丁新,洛阳市六十五中八年级学生 法警: 4人 基本案情: 贾浩与丁新同为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学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天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学校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放学回家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诉人安机关抓获。 [?书记员] (到庭宣读): ?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核对身份)份)。 ? 1、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 ?(1)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吸烟、随地吐痰; (5)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6)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 (7)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其他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为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请进入法庭的人员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无线电通讯接收器、 2、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电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请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 ?3、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侮辱、诽谤、威胁、 1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 ?请坐。[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蒋小蓉 唐硕,辩护人崔志宇 李明已到庭,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已在庭外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 ?[审判长]: (敲击法槌)涧西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本庭现在审理的是公诉机关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被告人可以坐下听审。 第一被告人姓名? 贾: 贾浩, 审判长: 性别? 贾: 男。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贾: 1?999年5月17日生 审判长: 民族? 贾: 汉族 审判长: ?文化程度? 贾: ?初中文化 审判长: 职业? 贾: 学生 审判长: 家庭住址? 贾: 住本市涧西区阳光花苑52号。 ? 审判长: 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 贾: 9?月13日 审判长: 第二被告人姓名? 乙: ?乙然 审判长: 性别? 乙: 男。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乙: 199?4年8月12日生 审判长: 民族? 乙: 汉族 审判长: 文化程度? 乙: 初中文化 审判长: 职业? 乙: 无业 审判长: ?家庭住址? 乙: ?住本市涧西区滨河镇滨河村15号。 ? 审判长: 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乙: 有,2017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1月9日刑满释放。 ?审判长: ?第三被告人姓名? 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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